有媒體報道稱,4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原風險總監韓鳳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筆者了解的相關信息,早在4月中旬深圳建設銀行分行的另兩位高管也相繼落馬,他們分別是:建行深圳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張學慶,建行深圳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業,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這是在10天之內,建行深圳分行被查的第三名高管。那是什麽原因導致十天之內有近3名建行深圳分行領導被查呢?筆者整理了相關資料如下。
壹、可能由於監管失職。近壹年來建行深圳分行收到的上級監管部門不少罰單,主要因為貸款三查不盡職被罰。比如,2021年5月18日,建行深圳分行因個人消費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小微企業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130萬元;2022年年2月15日,建行深圳分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被挪用;貸款調查、審查不盡職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170萬元;2022年2月24日,該行因產品制度存在缺陷;貸款“三查”不盡職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90萬元。多次三查不嚴暴露出深圳分行內部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做為分行高管肯定要負有管理責任。
二、可能涉嫌腐敗。在”三查”不盡職過程中可能涉嫌比較嚴重的腐敗,三位銀行高管身居要職,對三查問題除了監管不嚴以外,可能涉及利益輸送和違規發放貸款等問題,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調查取證。
因此綜上所述,三位高管對建行深圳分行近年出現的問題負有主要責任,並且極有可能涉嫌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