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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膺的生平簡介

雍正六年(1728)雍正帝為更新吏治,實行全國薦才,李方膺以“賢良方正”受到舉薦。次年,李玉鋐到京城述職,三十四歲的李方膺隨父進京。覲見時,雍正皇帝憐憫李玉鋐年老,問:有兒子和妳壹同來麽?”對曰:“第四子方膺同來。”問:“何職,且勝官否?”對曰:“生員也,性贛,不宜官。”雍正笑曰:“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即召見,特旨交主管河南、山東的河東總督田文鏡委派為沿海知縣。

雍正八年(1730)李方膺任山東樂安知縣。當年夏秋之際,樂安大水成災,萬家漂櫓,情勢緊迫。李方膺未得上司批準,開倉賑濟,下令動用庫存皇糧壹千二百石,以工代賑,募民築堤,緩解了災情。但隨即因私開官倉被青州府彈劾。總督田文鏡未予置理,反而稱贊李方膺膽識過人,有功於民。災後,經實地考察,李方膺寫下《小清河議》、《民瘼要覽》、《山東水利管窺》等著作。雍正十年(1732)因功升任莒州知州。雍正十二年(1734)他奉調返任樂安知縣,同年冬改任蘭山知縣。

雍正十三年(1735)他因反對新任總督王文俊的墾荒令,上書直陳弊端,觸怒上司,被罷官入獄,成為當時震驚朝野的“蘭山冤案”。民嘩然曰:“公為民故獲罪,請環流視獄”,蘭山、莒州壹帶農民成群結隊,自帶雞黍米酒前往青州監獄探視。獄吏不許見,老百姓就把帶來的錢物、食品往監獄的高墻裏扔,留下的酒壇子把監獄的大門和甬道都堵住了。這場冤獄,壹拖三年。直到清乾隆元年(1736),乾隆追究起開墾失策憂民之事,罷王士俊,才得平反。那天二鼓,文書傳到青州,當夜李方膺就被釋放。 李方膺入都覲見,立候在軍機房丹墀西槐樹下,大學士朱軾指給諸王大臣說:這就是勸阻開墾的知縣李蘭山也。那些欲見而擠不上前的人,以手加額遠望著說:就是那個瘦而長,眼睛很有神的那位嗎?少宗伯趙國麟和李方膺的父親是同年進士,握著李方膺的手說:“李貢南有子矣” 。覲見後,調安徽以知縣任用,李方膺請假回鄉奉養老母而不就任。

乾隆四年(1739)後,李方膺父母相繼去世,在家服喪六年。守制期滿,受命任安徽潛山縣令,權知滁州府,不久調任合肥縣令。這時又逢饑荒,李方膺按過去做法,自訂救災措施,且不肯“孝敬”上司,遭嫉恨,太守加之莫須有的“貪贓枉法”罪名,罷官。前後做縣令二十年,竟三次為太守所陷,李方膺感慨萬千地說:兩漢吏治,太守成之;後世吏治,太守壞之。

李方膺罷官後在南京寄居金陵(南京)項氏借園,自號借園主人,常往來揚州賣畫以資衣食,他在晚年有詩說:“我是無田常乞米,梅園終日賣梅花”,畫上也常鈐“換米糊口”之印。與居住在南京的大詩人袁枚和篆刻家沈鳳過從甚密,時常聯袂出遊,時人稱之為“三仙出洞”。

在南京,李方膺還結識了篆刻家丁敬。丁敬傲岸不群,當時千金難得其壹印,但李方膺卻得到過丁敬刻贈的好幾方印。有人覺得很奇怪,丁敬自己在《印跋》言明: 通州李方膺晴江,工畫梅,傲岸不羈。罷官寓金陵項氏園,日與沈補蘿、袁子才遊……予愛其詩,為作數印寄之,聊贈壹枝春意。

乾隆十九年(1754),在南京賣畫五個年頭的李方膺因身體不適回鄉。病重時,曾勉力致書袁枚:“方膺歸兩日,病篤矣!今將出身本末及事狀呈子才閣下。方膺生而無聞,借子之文光於幽宮可乎!九月二日拜白”。這是托袁枚為己寫墓銘。待到袁枚收到這封絕筆,李方膺已離世多日了。據送信人說:此“此吾主死之前壹日,命元扶起,力疾書也”。也即清乾隆甲戌(1754)的九月三日,這年他59歲,得的是“噎疾”(食道癌),醫者曰:“此懷奇負氣,郁而不舒之故,非藥所能平也”。臨終前,他在自己的棺木上寫下壹生的遺憾:“吾死不足惜,吾惜吾手!”

李方膺善畫松、竹、蘭、菊、梅、雜花及蟲 魚,也能人物、山水,尤精畫梅。作品縱橫豪放、墨氣淋漓,粗頭亂服,不拘繩墨,意在青藤、白陽、竹憨之間。畫梅以瘦硬見稱,老幹新枝,欹側蟠曲,著名的題畫梅詩有“不逢摧折不離奇”之句。還喜歡畫狂風中的松竹。工書,能詩,後人輯有《梅花樓詩草》,僅二十六首,多數散見於畫上。傳世畫作為《風竹圖》、《遊魚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