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員定崗是實行專管員崗位責任制的前提。每壹個實行崗位責任制的基層稅務機關,首先要按照國家稅務局的關於“戶有人管,稅有人收”的要求,根據本單位幹部的實際情況、管理對象的多少、工作量的大小、管理繁簡難易程度和地區遠近等條件認真討論研究,作出定員定崗安排,達到合理分工並保持相對穩定。?
擴展資料:
與定崗密切相關的“定編”
在實際工作中,定崗和定編是密不可分的,當壹個崗位被確定之後,就會自動有人的數量和質量的概念產生。有的企業還把與定崗有關的人員素質的問題單獨提出來,稱之為“定員”。“定員”與“定崗定編”壹起被稱之為“三定”。
因事設崗原則:
設置崗位既要著眼於企業現實,又要著眼企業發展。我們應按照企業各部門職責範圍劃定崗位,而不應因人設崗;崗位和人應是設置和配置的關系,而不能顛倒。
規範化原則:
崗位名稱及職責範圍均應規範。對企業腦力勞動崗位規範不宜過細,應強調創新。
整分合原則:
在企業組織整體規劃下應實現崗位的明確分工,又在分工基礎上有效地綜合,使各崗位職責明確又能上下左右之間同步協調,以發揮最大的企業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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