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應該處罰如下:
1、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晉升職務職級的任職年限;降低壹個職務或者職級層次任職。
2、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4、連續兩年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年度考核不稱職定義: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3、責任心缺失,工作不擔當、不作為,或者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年度考核優秀獎勵
1、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壹個工資檔次。
2、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範圍內晉升壹個級別。
3、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
4、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5、享受年度考核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