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為靜脈給藥,臨用時將本品加入500 ml生理鹽水中,勻速靜脈點滴,滴註時間3~4小時。與NP化療方案聯合給藥時,本品在治療周期的第1~14日,每天給藥壹次,每次7.5 mg/m[sup]2[/sup](1.2×10[sup]5[/sup] U/m[sup]2[/sup]),連續給藥14天,休息壹周,再繼續下壹周期治療。通常可進行2~4個周期的治療。臨床推薦醫師在患者能耐受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本品的使用時間。
本品為靜脈給藥,臨用時將本品加入500 ml生理鹽水中,勻速靜脈點滴,滴註時間3~4小時。與NP化療方案聯合給藥時,本品在治療周期的第1~14日,每天給藥壹次,每次7.5 mg/m[sup]2[/sup](1.2×10[sup]5[/sup] U/m[sup]2[/sup]),連續給藥14天,休息壹周,再繼續下壹周期治療。通常可進行2~4個周期的治療。臨床推薦醫師在患者能耐受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本品的使用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