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將男人帶到草叢裏面,實際上是在賣娼,據了解,女子韋某每次會帶不同的男子來到相同的地方從事性交易,發生壹次關系就能獲得30元收益。當地居民發現草叢內有動靜,於是向公安局舉報,最終民警蹲點後,終於抓獲了女子,目前相關人員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5日。
對於這件事我有何看法?
兩人的行為顯然已經違法,女子被抓之後有些羞愧,並且還懇求民警不要告訴自己父母。既然都覺得這樣做丟臉,為何要多次與別人在草叢裏面發生關系,30塊錢並不多,去工廠工作壹個小時就能賺到。女子不僅出賣了皮肉,同樣還丟去了尊嚴,總之根據法律規定,女子該行為不可能不通知家人,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為什麽嫖娼屬於違法行為?
很多人覺得嫖娼都是妳情我願,憑什麽法律要來管自己。實際上該行為給社會造成了不好影響,如果每個人都在大街上拉客,外國人看到了將會怎麽評論。而且嫖娼會導致性疾病傳播,允許該行為就會導致醫療費用巨增。嫖娼壹旦通過法律允許,很多女孩子都會受到迫害。
現在還有沒有嫖娼行為?
據我所知,每個城市壹些小巷子裏面都會有壹些女子賣淫,她們有的主動攻擊,有的等著獵物上門。無論是哪種方式,都已經破壞了公序良俗,所以個人看見了可以直接向警方舉報,這樣做或許還能獲得獎勵。之前看過壹個男子在火車站等車時,被壹名女子盯上,女子聲稱50元就可以做壹次,男子深感寂寞,就跟著女子來到小房子裏面,發生關系後,男子卻沒有錢。最後女子覺得自己被騙了,就主動打電話報警,然而兩人的行為已涉嫌違法,因此都被警方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