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租賃合同簽定之日起,房屋使用權就歸租戶所有。只要在合同期內,租戶沒有違約,房屋就屬於租戶的住宅,任何人在不知會宅主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公民住宅,都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註明,房東可以自由進入租戶抄水電,維修等,就不算違法。可以起訴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訴訟的話需要起訴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房東侵害對房屋的使用權的證據復印件,錄音的話需要整理成書面材料。自然定罪標準也就是關於此罪的立案標準,具體如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予立案:1、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毀損、汙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屍鬧事,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4、非法強行侵入並封閉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壹)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