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的姓名不太好記,有時見過幾次面了,記不住人家的姓名,又不好再問,
就覺得有點不大好意思。
為了記住姓名,可以借助於交換名片,將名片整理、保存好,以便查閱。其次
,掌握外國人姓名的壹些規律,也有助於記憶.同他們交談幾次,相互了解、熟悉
,就更不容易忘記他們的姓名了。
外國人的名字,有的很長.但也不是沒有規律。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國人的姓名
有壹些不同點。
首先,中國人是姓在前,名在後;而西方人則是名在前,姓在後。日本人、朝鮮人
、越南人同中國人壹樣,也是姓在前,名在後。在歐洲,則只有匈牙利人是姓在前
,名在後。日本人的姓大多是兩個字,像中國人的復姓。如田中、宇野、鈴木、福
田、吉田、宮本等。有時還有三個字的姓,如“二階堂”等.在正式場合應把姓和
名分開寫。另外,日本人的姓名常用漢字書寫,但讀音則完全不同。而且,同樣壹
個漢字在不同的姓名中讀法也常不-樣,要特別註意。如“山本” 讀作“亞瑪摩投
(漢語拼音為yamamoutou)”;“鈴木”讀作“斯茲基(漢語拼音為siziki)”。
西方人是名在前,姓在後。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羅斯人通
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後,但也有時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別是在正式文件中。
有些國家的人,姓名很長,分三節或四節。英、美人士姓名,第壹節是本人的
正式名字(教名),最後壹節為姓,中間壹節是母親的姓或家庭關系密切者的名字
,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約翰·斯圖爾特·史密斯(John stu
art Smith)即為姓史密斯.名約翰。俄羅斯人的姓名,其第二節為父名。例如,伊
萬·伊萬諾維奇·伊萬諾夫.即姓伊萬諾夫,名伊萬,而伊萬諾維奇為父名。阿拉
伯人姓名的第二節為父名,第三節為祖父名、例如,沙特阿拉伯前國王費薩爾·阿
蔔杜拉·阿齊茲·阿蔔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Aziz ibn Abdul
Rahmamal Sand),即為姓沙特,名費薩爾,而阿蔔杜拉·阿齊茲為父名,阿蔔杜拉
·拉赫曼為祖父名。從以上可以看出,對於這些國家的人來說,最主要的是記住第
壹節本人的名字和最後壹節的姓。平時稱呼,中間的其余部分可以從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數第二節,而最後壹節為母姓。在
簡稱時,多用第壹節本人名字和倒數第二節的父姓。
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國人姓名的第二個不同點是有關婦女的。中國婦女結婚後,
其姓名不變。過去有的婦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現在這種習慣已經沒有
了。在西方,婦女結婚後,則把父姓改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壹個叫
瑪麗·瓊斯的姑娘,嫁給了約翰·史密斯先生,那麽,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稱
做瑪麗·史密斯太太。對於同她沒有深交的人來說,也可稱她為約翰·史密斯太大
不過,也有已婚婦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國,演員常常使用藝名。劇院經理
為了保持演員的知名度,不願她們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對她們的婚事秘而不宣。另
外,女作家常使用筆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西方人姓名與中國人姓名的第三個不同點是,中國人力求晚輩的名字與長輩的
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孫的名字有時完全相同。英國前首相丘吉爾,其父
親名倫道夫,他的壹個兒子也叫倫道夫,祖孫同名。美國前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
,他的兒子也叫富蘭克林·羅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為兒子取了與自己相同的
名字。人們為了區別清楚,只好在稱呼他們的兒子時,冠壹個“小”字(Junior.
放在英文姓名之後),即小羅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還有的人喜歡沿用歷史上卓
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國,不少人給孩子取名華盛頓、林肯、富蘭克林、羅斯福
等。
關於西方人的姓氏,還有壹點應當提到。中國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視為血
緣關系、傳宗接代的最重要的標誌。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廟。可是,古代
英國人卻只有名而沒有姓.從10世紀開始,即相當於中國唐朝末年,才有壹部分貴
族以封地為姓。以後別的貴族和壹般老百姓也模仿他們,為自己選擇姓氏。自11世
紀到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基督教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這
樣,前後用了大約5OO年時間,英國人才算
都有了姓。
在英國,最普遍的是以職業為姓.例如,古代的鐵匠為居民制作、修理農具,
釘換馬掌,是壹種不可或缺的行業。於是,史密斯(Smith鐵匠)就成了這樣人家的
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縫),庫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發師)
,貝克(Baher面包師).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辦事員或書記
員),庫克(Cook廚師)等.也都是這樣形成的。
還有壹些姓,原是父親的名字,加壹個“遜”字(son),意為某人的“兒子”
,就成了這壹家後代的姓。例如,托馬斯(Thomas)的後代姓托馬森(Thomason)
,或湯姆森(Thomson);傑克(lack)的後代姓傑克遜(Jackson);威爾(Will)
的後人姓威爾遜(Wilson);威廉(William)的後代姓威廉森(Williamson)等。
在英格蘭。詞尾“英(ing)”也是兒子的意思。所以,威爾(Will)的後代也有
姓威林(Willing)的;懷爾德(Wild)的後代姓懷爾丁(Wilding)等。
愛爾蘭人和蘇格蘭人則是在父親的名字前面加壹個字頭,例如加壹個麥克(Ma
o或Mc)成了姓。英美人士中以麥克開頭的姓,數以盈千。例如,麥克阿瑟、麥卡錫
、麥克唐納、麥肯羅、麥克米倫等。這些人的祖先不是蘇格蘭人便是愛爾蘭人。
愛爾蘭人還有的在名字前加壹個“奧(O’)”字作姓以表示血緣關系。例如,
奧尼爾(O’Neil),奧卡西(O’Casey),奧康納(O’Conner)等不下幾十個,
壹看就知道是愛爾蘭人的後裔。
還有帶菲茲(Fitz)這個字頭的姓,是從海峽南岸侵入大不列顛的諾曼人的後
商。例如,菲茲傑拉德(Fitzgerald)。
知道這些來源與典故,遇見有這類姓名的英、美人士,便可知道他們祖先姓氏
的來由,這不但很有意思,而且可以幫助記憶姓名。
有的外國人起了奇名怪姓。據說,美國得克薩斯州州立大學壹個學生到學校圖
書館申請打工。館長問他:“貴姓?”他答道:“妳猜。”館長聽了很惱火,嚴肅
地說:“對不起,我工作很忙,沒有功夫猜妳的姓。”說罷拂袖而去。其實,這個
學生的姓名就叫“威廉·尤格斯(William Yogess)”,而尤格斯的發音與妳猜(
you guess)相似,想不到他竟因此喪失了壹次打工的機會。
另有壹次,芝加哥壹個警察在街頭抓到壹個喝得酪酊大醉的酒鬼,問他叫什麽
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叫酒鬼。”警察怒喝道:“誰不知妳是酒鬼?我是問
妳叫什麽名字?”那醉漢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訴妳我叫酒鬼嗎?”警察半
信半疑地壹查,果然此人叫“托伯(酒鬼)·卡特(Toper Carte)”。
知道了人家的姓名,還有壹個怎麽稱呼對方的問題。為了正確、恰當地稱呼對
方,必須尊從當地的習慣。下面介紹壹些社交場合常用的稱謂;
1.先生、太太、小姐、女土。
這是最普通和常用的稱呼,適用於壹般的男子和女子。稱男子為某某先生,已
婚婦女為某某太太,未婚婦女為某某小姐.這種稱呼比較正式,是尊重的,但不是
親密的。
在稱呼先生、太太或小姐時,可以帶上對方的姓名,也可以只帶上姓,但不能
單獨帶名而不帶姓.例如,可以稱“約翰·史密斯先生(Mr.John Smith)”,也
可以稱“史密斯先生(Mr.Smith)”,但不能稱“約翰先生(Mr.John)”.如果
雙方比較熟了,可以只稱名而不帶姓,那就不必冠以先生、太太或小姐的稱呼了。
對於壹對夫婦來說,先生和太太的稱呼可以聯用,如稱“史密斯先生和太太(
Mr."Mrs.Smith")。
關於小姐(Miss)的稱呼,不但未婚的姑娘可以用,單身的老太太也可以稱小
姐。對於不了解婚姻狀況的女子,也可稱小姐。
現在有壹個比較新的詞“Ms”,也很通行。對於年長而婚姻狀況不明的女子,
可以稱“Ms…·”即某某女士。
2. 先生(Sir)和夫人(Madam),是對地位較高、年齡較長者的壹種尊稱。使用時
,也可以不帶姓名。
3. 閣下(Excellency)是對地位高的官方人土的尊稱。例如,對主席、總統、總理
、部長、大使等均應稱閣下。對女部長、女大使等也稱閣下。如系當面稱呼,可用
第二人稱“Your Excellency”;如用第三人稱時,則分別為“His Excellency”或
“Her Excelleycy”。如在場有數位貴客,可用多數稱呼“Excellencies”。但在
美國、德國和墨西哥,很少用Excelleycy,在美國,行文中較多使用“Your Honor
able”。
4.對王室及貴族的稱謂。對國王、王後可稱“陛下(Majestv)”;對王子、
公主、親王可稱“殿下(Roval Highness)”。在英國,對有爵位者包括侯爵、伯
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和侯爵的兒子,伯爵的長子,均可稱“某某勛爵(Lord
…)”。對他們的夫人和公、侯、伯爵的女兒,以及新封的女伯爵、子爵、男爵,
則可稱“某某貴夫人、小姐或女勛爵(Lady…)。”
5.對於有學銜、軍銜、技術職稱的人士,可以稱呼他們的頭銜.例如,某某教
授、某某博士、某某將軍、某某工程師等.對於參議員、律師、醫生、主教等,也
可以在稱呼時,在他們的姓名前冠以職銜。如克拉克參議員、布朗律師、格林醫生
、懷特主教等。但是,外國人壹般不用行政職務稱呼別人.不稱呼”某某局長”、
“某某校長”、“某某經理”等。而可以在介紹時說明被介紹者的職務。
6.社會主義國家之間.可以用職務相稱,或按國際通用的習慣稱呼,也可以用
“同誌”相稱呼。
在美國,人們常把直呼自己的名字,視為壹種親切的表示。通常,見面之初.
彼此不太熟悉,仍應稱呼“某某先生”、“某某太太”等,以示尊重。稍熟以後,
就改用名字相稱,不再冠以“先生、太太、小姐”等。有時,對方會主動熱情地告
訴妳:“我叫詹姆斯·威爾遜,不必叫我威爾遜先生,就叫我詹姆斯好了。”美國
有壹家雜誌曾就稱呼問題在15O種工商行業中做過調查,結果發現其中85%的稱呼只
喊名字.但是,對於長者,有身份地位的人,不顧對方的習慣,也不論在什麽場合
,就直呼其名,也會失禮,不可魯莽。
對於關系十分親近的人,如父母對子女,兄弟姊妹之間.摯友之間.互相稱呼
還使用呢稱(愛稱),即將名字的字尾加以變化.如John變成了Johnnv;James變成
Jimmy;Thomas變成Tom。有時,壹個名字還可以有多種變化,如女子名Elizabeth(
伊麗莎白),可以變成Eliza(伊麗莎)、Elise(愛麗斯)、Liza(麗莎)、Lizz
y(麗西)等等,至於使用哪壹個,可由本人喜歡決定。到時候,她會告訴妳,“妳
叫我麗莎(Liza)好嗎?”
如果相互之間的關系未達到那壹步,而貿然使用呢稱,也會是壹種冒失。壹般
地說,在朋友之間使用呢稱。青少年之間比成年人之間多;美國人比英國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