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本義指勸勉,勉勵,稱贊,表揚;為了鼓勵或表揚而給予的榮譽或財物等,用做人名寓指誇獎、頌揚、榮譽高之義。
獎項名稱:xx之星、守護者獎、最佳金算盤獎、德魯克獎、最佳駿馬獎、愛心天使獎、最佳理才獎、最佳創藝獎、最佳銷售獎、成本控制獎等。
1、可以設置團隊獎和個人獎,團隊獎可以設置最佳團隊獎、最佳業績獎,個人獎可以設置管理標兵獎、優秀員工獎、突出貢獻獎、最佳進步獎。
2、最佳團隊獎:這個獎項是為了表彰傑出的團隊建設工作。
3、最佳績效獎: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標,甚至集團業績遙遙領先。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壹是獎勵那些關鍵的少數人。企業要設立突出重點少數的獎勵制度,運用80-20法則,找出20%的重點少數。這20%的員工為公司做出了80%的貢獻。關鍵少數群體是企業獎勵的主體。千萬不要在設置獎項的時候,照顧好各方面的關系,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
第二,獎勵應該是公開和公平的。獎項壹旦確定,評估標準和程序應該公開,讓每個人都能公平參與。通過評價,可以真正調動每個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真正做出獎勵,成為公平競爭的有效激勵,而不是內部指定無意義的遊戲。
三是現場評獎。壹旦有了評價標準和公開程序,就必須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對評價對象進行度量。如果評價對象不能達到預定的標準,獎勵寧可空著,決不能為評價而評價,不能發揮有效的激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