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拼音是:fǔ。
府的釋義
1、舊時指官吏辦理公事的地方,現在指國家政權機關:官府。政府。
2、舊時官府收藏文書、財物的地方:府庫。
3、舊時指大官、貴族的住宅,現在也指某些國家元首辦公或居住的地方:王府。元首府。總統府。
4、敬辭,稱對方的家:貴府。
5、唐朝至清朝的行政區劃,比縣高壹級:開封府。濟南府。
6、又同“腑”。
府的歷史
府是中國古代行政區劃單位,大致相當於如今的地級市、地區、自治州這壹級,從唐代至清代都有府的存在。最早的“府”是指國家貯藏文書、財貨和囚禁犯人的場所,南北朝以後“府”成為專指高官、貴族居住的宅第。
到了唐代,統治者把天下分設為十個“道”,每道設立壹個“府”,管理轄區內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方面的事務。後來,宋、元兩代沿襲了這壹行政區劃體系,但名稱改為“路”,路下設“府”。明、清兩代則取消了“道”壹級,直接將“府”置於“路”下壹級,成為壹級行政區劃單位。
在明清時期,府是隸屬於省的,下設州、縣等行政單位。府的地位略高於州,但與州同級。除了國都、陪都外,壹般的地方政府所在地也設府,同時皇帝誕生、居住、巡遊過的地方,或者地位重要的州也設為府。
總之,府是中國古代行政區劃單位之壹,經歷了多個歷史階段,其地位和職能也隨著歷史變遷而有所不同。
與府有關的朝代
在唐朝,府是重要的地方行政區劃單位,分為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等,具有與州同級的地位。宋朝時期,雖然取消了府這壹行政區劃單位,但“府”作為行政區劃單位的名稱仍然沿用。
在元朝,府是隸屬於省的行政區劃單位,地位與直隸州平級。明朝時期,府是隸屬於省的地方行政區劃單位,但地位略高於州。清朝時期,府成為主要的行政區劃單位,下設州、縣等行政單位。
總之,府是中國歷史上重要的行政區劃單位之壹,存在於多個歷史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