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上的矛盾是指事物內部或事物之間的對立和沖突。
壹、矛盾的定義
在哲學上,矛盾是指事物內部或事物之間的對立和沖突。這種對立和沖突是事物發展的動力,推動事物不斷前進和發展。矛盾是事物的本質屬性,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根本原因。
二、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於壹切事物和過程中,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矛盾的普遍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自然界中的矛盾:自然界中的壹切事物都存在著矛盾,如生物與環境的矛盾、物質與能量的矛盾等。
2、社會現象中的矛盾:社會現象中也存在著各種矛盾,如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矛盾等。
3、人類思維中的矛盾:人類思維中也存在著矛盾,如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矛盾、主觀與客觀的矛盾等。
三、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在不同事物和過程中具有不同的性質和表現形式。矛盾的特殊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矛盾的性質不同:不同事物和過程中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性質,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對抗性矛盾和非對抗性矛盾等。
2、矛盾的發展階段不同:同壹事物和過程中的矛盾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具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量變階段的矛盾和質變階段的矛盾。
3、矛盾的解決方式不同:不同性質和發展階段的矛盾需要采取不同的解決方式,如對抗性矛盾需要通過鬥爭來解決,非對抗性矛盾可以通過調和來解決。
矛盾的同壹性和鬥爭性
矛盾的同壹性是指矛盾雙方在壹定條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貫通的性質。矛盾的鬥爭性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對立的性質。矛盾的同壹性和鬥爭性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
壹、同壹性是鬥爭性的基礎
只有在同壹性的基礎上,矛盾雙方才能發生鬥爭。沒有同壹性,就沒有鬥爭性。
二、鬥爭性是同壹性的表現形式
鬥爭性是同壹性的具體表現,通過鬥爭來實現事物的發展和變化。沒有鬥爭性,同壹性就無法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