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五個戰區。
建立東部戰區、南部戰區、西部戰區、北部戰區、中部戰區,組建戰區聯合作戰指揮機構,是黨中央和中央軍委著眼實現中國夢強軍夢作出的戰略決策,是全面實施改革強軍戰略的標誌性舉措,是構建我軍聯合作戰體系的歷史性進展,對確保我軍能打仗、打勝仗,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中國人民解放軍五大戰區,為正大軍區級,歸中國***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建制領導。五大戰區臂章圖案中混合了鋼槍(陸軍)、飛翅(空軍)、鐵錨(海軍)、導彈(火箭軍)、指揮刀(原總部元素)。
戰區分布
1、東部戰區
與原南京軍區轄區相同,加上軍區內的東海艦隊、空軍、火箭軍、武警,司令部駐南京,陸軍機關駐福州。領導和指揮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的所屬武裝力量。
2、南部戰區
包括原廣州軍區(除湖北省)和原成都軍區的雲、貴兩省及所轄的南海艦隊、空軍、火箭軍、武警,司令部駐廣州,陸軍機關駐南寧。領導和指揮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雲南、貴州的所屬武裝力量。
3、西部戰區
由原成都軍區、蘭州軍區合並而成(除雲、貴、陜三省),司令部駐成都,陸軍機關駐蘭州。領導和指揮四川、西藏、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和重慶的所屬武裝力量。
4、北部戰區
轄東三省加內蒙古、山東(即原沈陽軍區轄區加內蒙古、山東)及所轄的北海艦隊、空軍、火箭軍、武警,司令部駐沈陽,陸軍機關駐濟南。領導和指揮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和山東的所屬武裝力量。
5、中部戰區
包括現在的北京軍區和濟南軍區,剔去原屬北京軍區的內蒙古和原屬濟南軍區的山東、加上原屬廣州軍區的湖北和原屬蘭州軍區的陜西,司令部駐北京,陸軍機關駐石家莊。領導和指揮河北、山西、陜西、河南、湖北和北京、天津的所屬武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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