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診所開辦條件是:
(1)由執業者本人提出申請;
(2)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本區常住戶口;
(3)持有相關專業的《醫師執業證書》或醫師資格證書、《護士執業證書》;
(4)設置科目必須與所學相關專業壹致並從事同壹專業臨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職人員,指的是離退休、辭職人員;
(6)身體健康,需要有有區衛生局指定的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對個體工商戶實行監督和管理。
個體工商戶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第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在經營場所、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術創新、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詢等服務。
二、開診所需要什麽手續
1、不設床位或者床位不滿100張的,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2、提交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平面圖;
3、經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後,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