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爾關於智力結構的學說把言語理解視為晶體智力。
卡特爾智力結構理論是指壹種智力結構理論。美國心理學家R·B·卡特爾20世紀60年代提出。他在對瑟斯頓的七種基本能力進行二階因素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壹般能力因素G不是如斯皮爾曼所言只有壹個,而是兩個,並將其稱為液態智力(Gf)和晶態智力。
液態智力是個體生來就能進行智力活動的能力,即信息加工和問題解決的能力。如對關系的認知,類比和演繹推理能力,形成抽象概念的能力等。它較少依賴文化和知識的內容,而決定於個體的稟賦。
晶體智力則是個體通過其液態智力所學到的並得到完善的能力,是通過後天學習和其他經驗而發展起來的。如獲得語言、數學知識的能力。R·B·卡特爾認為,傳統的智力測驗測得的主要是晶態智力,為此他設計了文化平等智力測驗來專門測量液態智力。
他發現,液態智力隨生理成長曲線而變化,在14歲左右時達到高峰,以後逐漸下降;而晶態智力在人的壹生中都在發展,只是到25歲以後,發展的速度漸趨平緩,而其衰退則要到60歲才開始。
群因素論
設想智力可以描寫為壹組數量不多、但比較重要的常見因素。雖然任何特殊研究所得到的具體能力會隨所用的測驗、樣本的性質及分析的方法等變項而有差別。
空間:想象空間幾何模式的能力;知覺速度:迅速而精確地註意細節的能力;數:簡單算術計算的速度和確度;文字理解:對詞的意義以及詞與詞之間關系的理解能力;詞的流暢性:應用字詞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