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虐童是虐待兒童的簡稱,虐待兒童行為分類中包括四種行為:第壹身體虐待,這個顧名思義,主要指的是打孩子。給孩子身體上造成傷害。第二精神虐待,主要指的是對孩子精神上造成傷害。妳或許沒有打孩子,但妳使用了激烈的言辭侮辱了孩子給孩子造成了心靈上巨大的傷害也是屬於虐待兒童。第三性虐待,這個很明顯了包括猥褻和性侵,就不多說了。第四疏忽照顧,這個很容易被人忽視掉,也就說法定的監護人,如果妳沒有盡到妳的監護權利,對孩子沒有做到照顧的義務,那麽妳其實也是屬於在虐待兒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