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招標和拍賣三種方式。
海域的意思是指海洋的壹定範圍(包括水上和水下)。
1、從地理意義上講,海域是指海洋中區域性的立體空間。
2、從法律意義上講,海域的概念可以分為《海域使用管理法》層面上的海域、《物權法》層面上的海域、國家主張管轄範圍層面上的海域:既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法》、《物權法》所調整的內水、領海海域,同時也包括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3、原意是指包括水上、水下在內的壹定海洋區域。是“海的區域”的簡稱。如在劃定領海寬度的基線以內的海域為內海;從基線向外延伸壹定寬度的海域為領海;從壹國領海的外邊緣延伸到他國領海為止的海域為公海。
海域名稱和管理規定:
邊緣海:指位於大陸邊緣的水域。地中海:指介於兩個以上大陸之間的海域。內海:指深入大陸內部,四周被大陸內部、島嶼或群島包圍的海域。領海:指各沿海國家所管轄的法定海域。公海:指各沿海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廣闊海域。內水:是指領海基線向陸地壹側至海岸線的海域。水面:指水的表面,即正常高潮位浸水表面。
海域使用權是指單位和個人通過法定程序所取得的使用海域資源的權力。《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海域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海域所有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海域。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可以向縣以上人民政府海洋申請使用海域,經依法批準後頒發給相應的海域使用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