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首先我們應該了解清楚,需要什麽樣的聯系單。
二、然後是因為那些工作上的項目,需要填寫聯系單。
三、需要聯系的公司或者部門,以及需要聯系的事由。
四、事由說明清楚了,就是需要通過聯系單獲得對方的術語。
五、如果聯系單有相關的附件,就需要在聯系單正文上寫上附件的內容。
六、聯系單下方,簽署公司印章信息。
七、如果有第三方的服務單位,還預留第三方的簽批意見位置。
八、最後才是對方單位,回復使用的簽批的意見的表格。
擴展資料:
填寫《工作聯絡單》註意事項:
(1)所有發出去的《工作聯絡單》上必須要有編號,以便查詢追蹤方便。編寫辦法舉例:
例:人事行政部——RXB20170508,表示:人力行政部2017年5月份第8份《工作聯絡單》。
(2)事項主題中需將要點詳細寫出:時間(任務所涉及的時間及完成時間等)、地點、人物(性別、年齡、職位、數量、招待等級等)、事件、要求完成結果。如果因事項較多可另附頁。
(3)凡涉及到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需要相互配合和協調的重要業務或工作任務,壹律通過實行以《工作聯絡書》的形式通知對方部門。《工作聯絡書》以表格形式填寫,壹式兩份,部門相互簽收存檔。並作為公司檢查部門業務或工作任務落實的依據。
(4)《工作聯絡書》要明確回復期限,要分緊急程度:緊急、重要、普通。緊急程度表示要求對方部門不遲於3天內回復,重要程度表示要求對方部門不遲於7天內回復,普通程度表示要求對方部門不遲於15天內回復。
(5)《工作聯絡書》需由承辦人、審核人、批準人簽字方可發出。承辦人可為該部門的任何人員,審核人為該部門主管,批準人為該部門的負責人或主管經理。
(6)發出《工作聯絡書》的部門要簡明扼要提出事由及需要對方配合完成的事項或工作任務,並必須明確具體完成時間和質量標準等重要問題,如有附件(含計劃、方案、合同、清單、報告、請示等),則應附上,然後由發文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發給需要配合的相關部門。
(7)發出《工作聯絡書》的部門在接收部門簽字後應遞交壹份予接收部門和自存壹份,並根據涉及部門的具體情況將該《工作聯絡書》復印相應的份數抄送至其他有關部門和抄報總經理或其他公司領導。
(8)收到《工作聯絡書》的部門負責人要明確來文的主要事由及配合完成的事項或工作任務,把握時間節點和質量標準,並在接收文件上簽字以表示本部門的責任和承諾。部門負責人因特殊情況未簽收的,應授權下屬人員代為簽收。
(9)收到《工作聯絡書》的部門負責人應在簽收後要及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案或有力措施,跟進和落實該文件中提出需要配合或協調的相關事項或工作任務,並按限定的時間內和規定的質量標準完成相關的事項或工作任務。
(10)如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或措施不力造成工作延誤和損失,公司將追究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並作出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