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政、工商、物價、建設、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教育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性病防治的有關工作。第二章 預防第七條 衛生、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教育等部門,應當廣泛宣傳性病的危害,普及性病預防知識,提高公民的自我保護意識。第八條 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全市性病防治中心。市、區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做好性病防治的業務指導以及性病的檢測、疫情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健全監測報告網絡。第九條 在性病防治工作中宣傳推廣使用避孕套、壹次性註射器和其他壹次性醫療器具、用品。第十條 中等以上各類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性病危害及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第十壹條 賓館、飯店、旅社、招待所、公***浴池以及文化娛樂場所等可能引起性病傳播的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性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加強衛生管理,對其從業人員進行性病防治知識教育。
前款所列經營單位在錄用人員時,應當組織直接接觸顧客的人員到市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準予上崗。對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壹次健康檢查,並將性病檢查作為檢查項目。被查出性病的病人及感染者應當離崗治療,在治愈前不得從事易使性病擴散的工作。第十二條 第十壹條所列經營單位對毛巾、臥具、浴具、坐便器等重復使用的公***用品,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消毒後,方可供顧客使用。第十三條 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經婚前醫學檢查患有性病未治愈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醫療衛生機構對孕婦進行孕期保健檢查發現患有性病的,應當提出治療、處理意見。對患艾滋病、梅毒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婦應當提出終止妊娠的醫學建議。第十四條 供血單位在供血前、血液制品單位在投入生產前,必須對血液進行艾滋病病毒抗體、梅毒檢測,檢測不合格的,必須予以銷毀。第十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性病流行趨勢,組織開展疫情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第三章 治療第十六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市性病防治工作需要,實行性病診治定點制度。第十七條 從事性病診治工作,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有適合從事性病診治的固定場所,設有診室、檢查室、檢驗室等用房60平方米以上;
(三)有專門從事性病防治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5名以上,其中主治醫師以上人員2名以上,檢驗師(士)1人以上;
(四)有符合標準的實驗室,有凈化工作臺、二氧化碳培養箱、幹燥箱、普通培養箱、暗視野顯微鏡等必要的輔助診斷設備;
(五)具有診斷治療性病所必需的消毒隔離條件;
(六)建立相應的疫情報告、消毒隔離等管理制度。第十八條 開展性病診治的單位應當向市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並在定點範圍內的,確定為性病診治定點單位;對不符合規定的,給予書面答復。第十九條 未經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診治性病的單位,不得從事性病的診治工作。第二十條 性病病人及疑似性病病人應當及時到性病診治定點單位進行診斷治療,如實提供性病發生的有關情況,並遵照醫囑接受檢查治療。
性病病人及感染者不得故意傳播性病。第二十壹條 性病診治機構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性病診斷標準及治療方案對性病病人進行診斷和治療。對艾滋病患者的監測與防治按照《艾滋病檢測管理的若幹規定》執行。
性病診治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毒管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