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許可證。
拓展,壓力制造廠的通用要求:
(1)壓力容器制造廠(含現場制造、現場組焊、現場粘接)應當取得特種設備(壓力容器)生產制造許可證資質,按照批準的範圍進行制造,依據有關法規、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建立壓力容器質量保證體系並且有效運行,制造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壓力容器的制造質量負責;
(2)壓力容器制造廠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及技術標準,按照設計文件的技術要求制造壓力容器。
註:固定式壓力容器的現場制造、現場組焊、現場粘接,分別指無法運輸的大型壓力容器(含球罐)在使用現場進行的制造、分段出廠在使用現場進行的壓力容器組焊、在使用現場進行的非金屬壓力容器的粘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