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法,壹般泛指羅馬奴隸制國家法律的總稱,存在於羅馬奴隸制國家的整個歷史時期。
它既包括自羅馬國家產生至西羅馬帝國滅亡時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壹些習慣法在內。
也包括公元7世紀中葉以前東羅馬帝國的法律。
古羅馬奴隸制國家發源於意大利。
公元前8世紀以前,羅馬處於氏族公社時期。
傳說羅慕路斯於公元前754至前753年創建羅馬城。
公元前8至前6世紀的羅馬,稱為王政時期,此時的羅馬尚處於氏族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時期。
這壹時期主要是古老氏族的習慣和社會通行的各種慣例,至王政後期國家最後形成時,它們逐漸演變成為習慣法。
公元前7世紀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私有制的出現,羅馬社會產生了奴隸主和奴隸兩個基本對立的階級,氏族制度趨於解體。
與此同時,"平民"階層逐漸形成。
平民承擔羅馬大部分的稅收和羅馬軍事義務,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員,不能享有政治權利,不能與貴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
正是平民為爭取權利同貴族進行的長期鬥爭,客觀上加速了羅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進羅馬奴隸制國家與法律的形成。
公元前6世紀中葉,羅馬貴族被迫讓步,第六代王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對羅馬社會進行了改革,廢除了原來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氏族部落,以地域關系來劃分居民,並按照財產的多少將居民劃分為五個等級。
這次改革標誌著羅馬氏族制度的徹底瓦解,羅馬奴隸制國家正式產生,羅馬從此步入***和國時期。
隨著羅馬奴隸制國家最終形成,羅馬法也隨之產生。
當然,***和國早期的法律淵源主要是習慣法。
羅馬法是壹種反映羅馬奴隸主階級的意誌,保護奴隸制的剝削關系,鞏固奴隸主階級在國家機關中的統治地位以及對奴隸的無限權力的社會規範體系。
《十二銅表法》是古羅馬第壹部成文法典,也是第壹部可以按律量刑的法,是古羅馬固有習慣法的匯編,它總結了前壹階段的習慣法,並為羅馬法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是"壹切公法和私法的淵源"。
許多世紀以來,《十二表法》被認為是羅馬法的主要淵源。
《十二銅表法》的頒布對於貴族無疑是壹次沈重的打擊。
因為法律已經編成了明確的條文,量刑定罪,須以條文為準,這就在壹定程度上對貴族的專橫和濫用權力作了限制。
但是平民的勝利還是初步的。
平民與貴族的矛盾並沒有因此而消除,兩者之間的鬥爭也並沒有因此而終止。
雙方鬥爭的結果,壹方面調整了羅馬公民內部的階級關系;另壹方面又促進了羅馬國家的立法工作。
但也保留了壹些比較野蠻的習俗。
折疊對社會的影響
隨著羅馬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漸影響到國家和個人生活的各個領域。
各種法規的及時制定和有效執行,提高了國家各級官吏的辦事效率,規範了他們的從政行為;裁決了大量的商業糾紛,保護了正當的商業利益;同時還調節了債務,繼承等個人財產關系,減輕了社會各階層關系的緊張程度,有利於羅馬帝國的長治久安與繁榮進步。
德國著名法學家耶林(Rudolph von Jhering)說:"羅馬三次征服世界,第壹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許是其中最為和平、最為持久的征服。
"文中的第三次征服是指羅馬法對後世各國影響深遠
折疊對法律的影響
羅馬法對後世法律制度的發展影響是很大的,羅馬法中所蘊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觀念,具有超越時間,地域與民族的永恒價值。
尤其是對歐洲大陸的法律制度影響更為直接。
正是在全面繼承羅馬法的基礎上,形成了當今世界兩大法系之壹的大陸法系,亦稱為羅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
羅馬法對後世法律的影響,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羅馬法的有關私法體系,被西歐大陸資產階級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鑒與發展。
《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就是對羅馬法的繼承和發展。
如1804年制定的《法國民法典》,就繼承了《法學階梯》的人法、物法、訴訟法的體例;而1900年實施的《德國民法典》則是以《學說匯纂》為藍本的,形成了總則、債法、物法、親屬法、繼承法。
法、德兩國的民法體系,又為瑞士、意大利、丹麥、日本等眾多國家直接或間接的加以仿效。
2.羅馬法中許多原則和制度,也被近代以來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範圍內權利平等原則、契約自由原則、遺囑自由原則、"不告不理"、壹審終審原則等,權利主體中的法人制度、物權制度、契約制度、陪審制度、律師制度等。
3.羅馬法的立法技術已具有相當的水平,它所確定的概念、術語,措詞確切,結構嚴謹,立論清晰,言簡意賅,學理精深。
折疊對後世的影響
1.羅馬人崇尚法治的精神和追求法律地位平等的決心對後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2.羅馬人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識則為後人樹立了榜樣。
折疊局限
羅馬法將奴隸排斥在法律對象之外,實質是維護奴隸主的利益。
折疊影響的原因
1.羅馬法是建立在簡單商品生產基礎之上的最完備的法律體系。
它對簡單商品生產的壹切重要關系如買賣、借貸等契約以及其財產關系都有非常詳細和明確的規定,以致壹切後來的法律都不能對它做任何實質性的修改,成為後世立法的基礎。
2.羅馬法的內容和立法技術遠比其他奴隸制和封建制法更為詳盡。
它所確定的概念和原則具有措詞確切、嚴格、簡明和結論清晰的特點,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範圍內形式上平等、契約以當事人之合意為生效的主要條件和財產無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則,都是適合於資產階級采用的現成的準則。
3.羅馬法中體現的理性原則、平衡觀念也非常適合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需要,成為資產階級革命、摧毀專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服諸侯割據和政治分裂局面以及建立統壹的資產階級法制的重要武器。
4.羅馬統治階級運用武力擴大其版圖,強行適用羅馬法律,以及被征服地居民折服羅馬法的完備發達而自願采用,是羅馬法對後世,尤其是西方資產階級立法發生巨大影響的又壹個原因。
5.羅馬的人權主義到目前為止都是適用於整個世界的,它的設立對於整個世界的法律設定都有著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