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又稱灼傷)是火焰、熱液和各種化學物質(如強酸、強堿)接觸皮膚而引起的皮膚等組織的損傷。燒傷的深淺程度可以分成三度:第壹度燒傷為表皮燒傷,皮膚發紅;第二度燒傷為表皮全層和真皮壹部分燒傷,並有皮膚水泡出現,疼痛較厲害;第三度燒傷為皮膚全層或皮下組織、肌肉,甚至骨頭均被燒傷,呈蒼白或黃灰色,甚至形成焦痂。
過去認為,如果燒傷面積超過70%,則傷者多半死亡。1958年5月底,上海鋼鐵三廠工人丘財康,被1300度高溫的鋼水燒傷,燒傷面積達89.3%,Ⅲ度燒傷達23%,但是經過上海第二醫院附屬瑞金醫院醫務人員的全力搶救,他獲得了痊愈,使我國的防治燒傷水平達到了世界先進地位。1977年,我國醫務人員以成功地搶救了燒傷面積達100%,Ⅲ度燒傷94%的傷員,從而使我國在燒傷搶救治療上超過了國際水平,是世界上最大面積的燒傷搶救成功病例,創造了世界醫學史上的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