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內斯·勃拉姆斯(德國1833年-1897年)
在所有作曲家的小提琴協奏曲中,我最推崇勃拉姆斯的這首《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壹切的美與崇高它都具有,大氣而不草率,纏綿而不沈溺。嚴謹的交響邏輯使得每壹部分都對樂曲的發展形成強有力的推動,而史詩般的氣魄和勃拉姆斯樂思中特有的婉轉、躊躇的抒情氣質如天作之合,是再也沒有什麽可以拿來比擬的情形。——世界著名鋼琴家彼德·塞爾金有人說,如果門德爾松的小提琴協奏曲是女性,貝多芬的是男性,那勃拉姆斯的就是男性中的男性。他的小提琴協奏曲是壹種雄勁粗獷、熱情豪放如巨人登場式的英雄縱橫性格,有別於貝多芬的內斂,這也是勃拉姆斯的小提琴協奏曲特別雄偉壯麗的原因之壹。
勃拉姆斯的音樂是壹種對生命本原深深的自省。如果說貝多芬所體現的大多是對自古以來人類生命意誌的自覺和張揚,那勃拉姆斯顯然就是以壹種更謙遜的哲思在感知和表現人類與天地萬物及命運的關系。勃拉姆斯常被認為是貝多芬音樂的第壹繼承人。他的樂思與貝多芬頗為相似,其作品中的某些片段簡直讓人分不出是他寫的還是貝多芬寫的。更重要的是,他完整地保留貝多芬作品中對生存、苦難、抗爭、愛情、死亡這些問題的深邃的思考,並使之發展開來,構成其作品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不同的是,他從不在作品中對憂國憂民、反封建帝制這類題材大加渲染,取而代之的是對於獨立的人的個體的思考。
勃拉姆斯的音樂是訴之於心靈的,永遠表現某壹種感情或是某壹種熱情。這首《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不愧是音樂史上最偉大的四大小提琴協奏曲之壹。在這部協奏曲中,勃拉姆斯不但充分發揮了主奏小提琴絢爛的近代演奏技巧,展開了色彩豐富的管弦樂,造出了比以往的小提琴協奏曲更新鮮的韻味,而且用他獨特的充滿哀愁的優美旋律,做成了格調新穎、獨特的作品。它活潑、歡快,充滿青春氣息,不論技巧曲風都堪與貝多芬等人的作品齊名。這使得我們僅僅用文字已無法表達出樂曲本身的內涵,想要真正地體驗《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的魅力,唯壹的方式就是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