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背景
瑞士,兒童心理學家,認知心理學家, 發生認識論 創始人。日內瓦學派開創者。生物學博士、哲學博士。大學期間對哲學、心理生理學和邏輯學富有興趣。教授、院長、日內瓦國際教育署局長。心理學上除了弗洛伊德之外的另壹位巨人。獲得心理學界最高獎“愛德華·桑代克獎”。
二、師承
其父親亞瑟·皮亞傑(納沙特爾大學歷史與文學教授),其教父科努特(對哲學頗有研究)。
讀弗洛伊德的書,聽榮格、皮龍(法國生理學家)講課,西蒙的助手。
三、對手
反對聯想主義和行為主義心理學‘’
在心理學上、特別是發展心理學上,由於各種不同的觀點,因而有各種不同的發展理論,皮亞傑在他的《 智力心理學 》壹書中,對此做了詳細的論述。他列舉了五種重要的發展理論:
1、只講外因不講發展的,如英國 羅素 的早期觀點;
2、只講內因不講發展的,如卡爾·彪勒(Karl Bühler)的早期觀點;
3、只講內外因相互作用而不講發展的,如格式塔學派;
4、既講外因又講發展的,如聯想 心理學派 ;
5、既講內因又講發展的,如 桑代克 的 嘗試錯誤 學說。
而皮亞傑則認為他和這五種發展理論不同,他自己是屬於 內外因相互作用發展觀,即他強調內外因的相互作用,又強調在這種相互作用中心理不斷產生量和質的變化。
四、代表作
? 1923 The Language and Thought of the Child《兒童的語言與思維》
1924 Judgment and reasoning in the child《兒童的判斷和推理》
1926 The Child’s Conception of the World《兒童關於世界的概念》
1927 The Child’s Conception of Physical Causality《兒童的物理因果概念》
1932 The Moral Judgment of the Child《兒童的道德判斷》書號:2275.3
1936 Origins of intelligence in the child 《兒童的智力的起源》ISBN-7-5041-0276-8/G.246
1945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in the child《兒童現實概念的構成》
1945 Child's conception of number《兒童符號的形成》
1947 Intelligence and affectivity《 智慧心理學 》
1953 Growth of logical thinking《邏輯學與心理學》
1955 《從兒童期到青年期邏輯思維的發展》
1959 《兒童邏輯的早期形成》
1970 《發生認識論》
1971 《結構主義》
1974《生命的適應與智慧心理學》
1971 《意識的掌握:幼兒的動作與觀念》
1974 《成功與理解》
1976 《行為,發展的動力》
五、核心觀點
(壹)建構主義的發展觀
1 心理發展的實質
皮亞傑的理論核心是“發生認識論”。兒童心理發展的實質和原因是主體通過動作完成對客體的適應。
皮亞傑認為所有生物包括人都有適應和建構的傾向,這也是認知發展的兩種機能。
皮亞傑認為,人的知識來源於動作動作是感知的源泉和思維的基礎。兒童心理發展的實質和原因是主體通過動作完成對客體的適應。
適應的本質在於取得機體與環境的平衡。適應分為兩種不同的類型:同化和順應。
兒童對環境做出適應性變化並不是消極被動的過程,而是壹種內部結構的積極建構過程,即兒童的認知是在已有圖式的基礎上,通過同化、順應和平衡,不斷從低級向高級發展。
2 圖式、同化、順應、平衡
圖式:指人在認識周圍世界的過程中,形成自己獨特的認知結構。
同化:指有機體在面對壹個新的刺激情境時,把刺激整合到已有的圖式或認知結構中。
順應:指當有機體不能利用原有圖式接受和解釋新刺激時,其認知結構發生改變來適應刺激的影響。
平衡:同化和順應之間的平衡。
兒童通過同化和順應達到機體與環境的平衡,如果失去平衡,就需要改變行為以重建平衡。但平衡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兒童在平衡和不平衡的交替中不斷建構和完善認知結構,實現認知發展。
(二)皮亞傑的認知發展階段論
皮亞傑認為認知發展是壹個建構的過程,是個體在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實現的。他提出了認知發展的階段理論:
1 感知運動階段(0—2)
靠動作和感知覺思維適應外部環境。特征:
(1)感覺和動作的分化
(2)客體永久性
(3)延遲模仿的產生
(4)解決問題能力開始得到發展
2 前運算階段(2—7)
認知具有相對具體性,不能進行抽象的思維運算。特征:
(1)自我中心
(2)思維不守恒
(3)思維不可逆
(4)泛靈論
(5)集體獨白
(6)早期的信號功能(符號學習)
(7)不能推斷事實(不能通過表面現象推斷事實本質)
(8)不合邏輯的推理(傳導推理)
(9)思維刻板化
(10)認知活動具有具體性,還不能進行抽象的思維運算
3 具體運算階段(7—12)
邏輯思維運算要以具體事物為支撐。
(1)去自我中心
(2)思維守恒
(3)思維可逆
(4)分類
(5)序列化(排列)
4 形式運算階段(12—成人)
獲得抽象邏輯思維運算。
(1)抽象邏輯思維
(2)命題之間的關系
(3)假設——演繹推理
(4)類比推理
(5)可逆與補償
(6)反思能力
(7)思維的靈活性
(8)形式運算思維的逐漸發展
(三)影響發展的因素
1 成熟
2 練習與經驗
3 社會性經驗
4 平衡(心理發展的決定因素)
(四)遊戲理論
1 皮亞傑認為遊戲是認知發展的手段。
2 遊戲也受到了認知發展的制約。
3 皮亞傑以遊戲體現認知發展水平為依據把遊戲分三個階段:
①機能遊戲(感覺運動遊戲)——嬰兒期
②象征性遊戲(假裝遊戲)——幼兒期
③規則性遊戲——童年期
(五)道德發展階段理論
1 兒童“公正”觀念的發展:
服從(7歲以前)
平等(10歲左右)
公道(13歲左右)
2 皮亞傑認為從他律到自律的關鍵年齡是 10歲 。(《發展心理學》小學生品德發展的關鍵年齡大概在三年級9歲左右。)
3 道德發展四階段:
① 前道德( 1-2)? —— 感知運動階段
② 他律 (2-8):自我中心2-5、權威5-8:(抵罪性懲罰 )—— 前運算階段。
③ 自律(合作 )(8-12):(報應性懲罰) ? —— 具體運算階段
④ 公正 (>12):(公道,出於關心、同情心做出判斷)。 —— 形式運算階段
皮亞傑的發展理論對教育教學的影響:
皮亞傑的發展理論對教育教學實踐有很大的影響,皮亞傑不主張教給兒童那些明顯超出他們發展水平的材料,也不主張毫無根據地或人為地加速兒童的發展,但同時,過於簡單的問題對兒童的認知發展作用也不大。在皮亞傑看來,兒童的認知發展是以學生已有的認知結構為基礎的,並以已有圖式與環境相互作用而產生的認知需要為動力。鑒於此,教師創設或提供的教學情境應該是恰好合適的,這種情境既能引起學生的認知不平衡,又不過分超越學生已有的認知水平和知識經驗。當學生在學習中出現錯誤或體會到壹種認知沖突時,他們會重新思考自己的理解,也就可能會獲得新的理解或知識。因為學生是在與周圍人的相互作用中獲得知識、檢驗自己的思維並不斷地得到反饋的,具體的經驗也為學生提供了思維的素材,教師應利用學生的生活經驗,引導學生的認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