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琴並非不能生育,而是她錯過了最佳生育年齡,於是便轉重心到了事業上。
蔡琴是壹位著名的歌手,蔡琴在認識第壹任丈夫時,家庭情況並不好,她輟學照顧弟弟和妹妹。而她的丈夫卻來自壹個富裕的家庭,兩人之間的差距非常大。丈夫壹直不願意給她壹個承諾,這讓蔡琴感到缺乏安全感。
經過近兩年的愛恨糾葛,他們最終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他們在結婚後壹直沒有建立親密的關系,經歷了十年的無性婚姻。蔡琴因為深愛著這個男人,答應了他的無理要求,卻錯過了自己最佳的生育年齡。到最後,他們還是離婚了,甚至沒有壹個孩子。於是蔡琴便把重心轉移到了事業上。直到62歲,她仍然是壹個未婚未育的人,孑然壹身。
蔡琴的早年經歷:
蔡琴在三歲時搬到了臺北市內湖區,並就讀於基隆女中。高二時她休學了兩年,之後以同等學歷報考實踐家專(今實踐大學)美術科夜間部。在大學二年級時,為了能擁有壹把屬於自己的吉他,她選擇參加了歌唱比賽。
1978年3月26日,蔡琴參加了中視舉辦的《六燈獎》的“民謠演唱大賽”。她曾兩次與“三段優勝”歐相宙打成平手,但最終未能獲得三段優勝的稱號。這段經歷標誌著蔡琴在音樂道路上的起步。盡管沒有獲得最高榮譽,但她的才華和努力得到了認可。這次比賽也成為她音樂事業的壹個重要裏程碑,奠定了她在臺灣樂壇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