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嵩紅了這麽多年,專輯代表作壹大堆,忠粉更是有壹群。可是竟然被人抄襲,更生氣地是還他大言不慚地說因為自己比較紅?
不論他唱的這首歌作曲的是誰,但歌曲是給他唱的,他作為壹個歌手,這首歌曲的版權就屬於他,這首歌也就屬於他的作品。壹首歌作為壹個商業產品,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賺錢,即達到“商用”目的,最重要的就是版權和原創性。而原創性更是壹首歌的靈魂。當壹個歌手的作品抄襲了另壹個歌手的作品時,是對被抄襲的歌手的版權的侵犯,和對“原創性”的褻瀆。
其次,在歌曲制作的過程中,他肯定也參與其中,肯定也是支持了這種創作方式。他作為演唱者,是直接面向大眾的,也是歌曲的最大受益人。
羅聰所屬公司孔雀音樂發布聲明稱,經過驗證,《簡單的幸福》存在抄襲,只有副歌部分6個音符“巧合重疊”,並附上簡譜對比。《有何不可》這首歌出自許嵩首張個人專輯《自定義》,發行於2009年,創作於2008夏末。算是許嵩真正意義出道的正式作品。作為該專輯的主打歌曲,《有何不可》包含了許嵩對粉絲想說的話和創作態度,表明了自己創作音樂的初心,就是單純地想唱歌給大家聽,要給歌迷們帶來快樂!透過歌詞很容易便能體會到。
第壹次聽許嵩的歌就是《有何不可》:如果妳不那麽開心,我願意把格洛米借給妳,妳其實明白我心意。為妳唱這首歌,沒有什麽風格,它僅僅代表著我想給妳快樂。當時我壹下子就被那個甜甜的旋律吸引了,到現在我還是很喜歡這首歌。
熱愛許嵩的歌,是時至今日我回想起學生時代,覺得最難忘的事情。那時候年紀小很多歌都聽不懂,現在應了那句“初識不知曲中意,再聞已是曲中人”。許嵩,是我從小學就喜歡的壹個歌手,壹個音樂人他的那種中國風的編曲模式自始至終直到現在我都十分的欣賞。而在22歲的vae在他的《自定義》裏徹頭徹尾地實現了我的音樂我自己主宰,在這時就定義了自我。如此有能力的華語歌手本就不多,其中又能花如此之少時間交出這張唱片的更是少之又少。問題壹問《有何不可》對粉絲的特殊意義 我只能回答“我是在這張專輯《自定義》‘入坑的’”。 用網易雲粉絲的壹句話“自定義是壹張妳聽不出來是哪首主打歌的專輯”。
我為什麽能壹直喜歡許嵩,這個問題顯而易見,在這個網絡混雜的時代,有幾個音樂人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創作音樂裏,我們看現在的音樂制作人稍微創作壹些歌曲,綜藝節目就能上不停,而許嵩從不參加綜藝節目,只在安心的創作音樂,他的音樂更是能暖人心脾,表達積極的樂觀精神,試問壹下,這樣的優秀音樂制作人,誰不喜歡。
許嵩的歌,有他專屬的味道,是自由,是真實。朗朗上口的曲調,自由轉換的真假音,許嵩式的咬字,讓整首歌都洋溢著壹種清脆之感。誰能想到這麽才華橫溢的他,在音樂之外,謙和、沈靜而寡言,溫和得像個鄰家大男孩,那種由內而外的真實,讓人無法拒絕地想要親近。希望妳永遠快樂,好想住妳隔壁聽妳唱歌,是我少年時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