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農合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新農合在限定費用的基礎上,把重大疾病的實際報銷比例提到70%。在其救助對象範圍內的貧困人群,由民政部再給予補償20%,二者相加可以到90%。另外,除患22類重大疾病外的參合農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門診納入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內的個人自負費用年度累計超過2萬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給予救助;新農合報銷政策範圍外費用年度累計超過4萬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給予救助;
2、職工大病醫保報銷比例,對於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支付限額,我國各地的標準因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都不盡相同。但近年來我國各省市都大幅度提高了職工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支付限額。從起初的幾萬元,提高到十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大額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範圍同基本醫療保險相同,支付比例為100%。大額基金封頂線50萬。
重大疾病醫療保險不包括的範圍如下:
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綜上所述,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可分為兩種。壹種是社保的重大疾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要而成立的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買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者,年度內累計發生的多於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另壹種是商業性的重大疾病醫療保險,是保險公司依據保險條款的約定為參保者對約定的重大疾病負責。需留意這兩種大病醫療保險並不完全相同,大家在投保和使用時要加以選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