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是主要為老人提供的公寓式的住宅,具備了餐飲、娛樂、醫療等保障體系,是壹種綜合管理的住宅。而養老院主要是給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的地方,通常也具備相對完整的服務和設施。
老年公寓和養老院區別是:
1、老年公寓是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備餐飲、清潔衛生、文化娛樂、醫療保健服務體系,是綜合管理的住宅類型。既體現老年人居家養老,又能享受到社會提供的各種服務的老年住宅,屬於機構養老的範疇。在全國各大城市,老年公寓已經很普遍,常州景日安康老年公寓比較突出,並且出現低、中、高檔分級;
2、養老院,主要是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並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養老院養老作為社會養老方式之壹,由於其專業化、人文化滿足了老年人對於生活照料、護理康復和精神關愛等方面的需求。
3、價格上老年公寓可定比敬老院的要高。但是兩者相比老年公寓的服務會比較全面,壹般具備餐飲、清潔衛生、文化娛樂、醫療保健服務體系。敬老院壹般是農村設辦提供給壹些三無老人或五保戶的,且需要排期等候;
4、養老院是收住居家養老有困難的老人,而且壹切費用自理。養老院大多是民辦的養老機構,與社會福利院和敬老院不同,它屬於自負贏虧的商業服務性質。
綜上所述,老年公寓和養老院區別的主要內容了,對於老人來說,子女的陪伴始終是最重要的。
法律依據: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第二十四條
養老機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許可機關應當註銷許可,並予以公告:
(壹)設立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養老機構依法終止的;
(三)許可被依法撤銷、撤回的;
(四)被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登記證書的;
(五)因不可抗力導致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註銷許可的其他情形。
許可機關依法註銷許可後,應當告知相關登記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