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互換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的壹定期限內,根據約定數量的人民幣本金交換現金流的行為,其中壹方的現金流根據浮動利率計算,另壹方的現金流根據固定利率計算。在央行的《通知》頒布後,國家開發銀行與中國光大銀行完成了首筆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
該筆協議的名義本金為人民幣50億元,期限10年,由光大銀行支付固定利率、開發銀行支付浮動利率。
擴展資料:
利率互換交易價格的報價:
在標準化的互換市場上,固定利率往往以壹定年限的國庫券收益率加上壹個利差作為報價。例如,壹個十年期的國庫券收益率為6.2%,利差是68個基本點,那麽這個十年期利率互換的價格就是6.88%,按市場慣例.
如果這是利率互換的賣價,那麽按此價格報價人願意出售壹個固定利率為6.88%,而承擔浮動利率的風險。如果是買價,就是壹個固定收益率6.2%加上63個基本點,即為6.83%,
按此價格報價人願意購買壹個固定利率而不願意承擔浮動利率的風險。由於債券的二級市場上有不同年限的國庫券買賣,故它的收益率適於充當不同年限的利率互換交易定價參數。國庫券的收益率組成利率互換交易價格的最基本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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