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來源為財政撥款,是壹種政府引導性資金。通過吸引企業、科技開發機構和金融機構等渠道的資金投入,支持農業科技成果進入生產的前期性開發,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符合農業科技發展規律,有效支撐農業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新型農業科技投入保障體系。
轉化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國家扶持和保護農業、加強農業科技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遵守財務規章制度,遵循“誠實申請、公正受理、擇優支持、科學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
科技部、財政部會同農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等有關部門成立轉化資金工作協調小組,審定項目指南、推薦專家和協調重大事項等工作。
轉化資金根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地域性強、周期長、風險大的特點,圍繞《農業科技發展綱要》的實施,支持有望達到批量生產和應用前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和新產品的區域試驗與示範、中間試驗或生產性試驗,為農業生產大面積應用和工業化生產提供成熟配套的技術與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