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船員證首先要經過海事局組織的培訓考試,然後才能申辦。假如是申請辦理海員證、服務簿可以持個人身份證去當地海事局申辦。
第壹次辦理海員證需要(基本安全證書
就是別人常說的四小證復印件,還要填寫1份申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白底2寸彩照2張)就可以,不需要什麽畢業證,也不需要服務簿,工本費10元,個人不可以換。學校,中介,船公司可以換。
壹、海員證辦理流程如下:
1、準備好相關材料
2、在當地醫院開具有效的船員體檢合格證明。
3、攜帶以上資料前往當地的簽發機關即可辦理海員證。
二、海員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海員證申請表》
2、《船員服務簿》原件及其復印件
3、國際航行(含特殊航線)船舶船員適任證書或任職能力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
4、申請人近期電子證件照片
5、在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的證明。
三、海員的分類
1、高級海員分為管理級和操作級:
管理級:船長,輪機長,大副,大管輪,政委(僅中國有);
操作級:二副,二管輪,三副,三管輪。
2、普通海員又稱支持級 水手長,機工長,壹水,二水,機工等,還包括廚師,事務員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船員條例》
第五條
船員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船員適任證書。
申請船員適任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年滿18周歲(在船實習、見習人員年滿16周歲)且初次申請不超過60周歲;
(二)符合船員任職崗位健康要求;
(三)經過船員基本安全培訓。
參加航行和輪機值班的船員還應當經過相應的船員適任培訓、特殊培訓,具備相應的船員任職資歷,並且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國際航行船舶的船員申請適任證書的,還應當通過船員專業外語考試。
第六條
申請船員適任證書,可以向任何有相應船員適任證書簽發權限的海事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附送申請人符合本條例第五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對符合規定條件並通過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船員任職考試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發給相應的船員適任證書及船員服務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