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規定有獎銷售最高獎金金額是多少
法律規定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壹)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第二十二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不正當有獎銷售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壹)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條 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壹)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
(二)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
第二十二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市場監管總局: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不得超過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