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牌附近30米內禁止非公***汽車停車,違者將被拍照處罰;即使是短暫停車也不允許。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能會要求其立即移車;若駕駛人不在現場,車輛將按違法停車處理。此外,如果停車地點屬於禁停路段,駕駛人還可能面臨扣分的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分道通行,確保交通安全和暢通。
公交站牌的設置原則:
1、城市規劃要求:公交站牌的設置應符合城市公***交通規劃,以滿足城市交通的整體需求;
2、乘客便利性:站點應設置在乘客上下車較為集中的地點,以提供便捷的乘車服務;
3、交通安全:站牌應設置在不影響交通安全的位置,避免在交通復雜或視線不良的地段;
4、站點間距合理:站點之間的距離應保持壹定的合理間隔,以確保服務覆蓋面和運行效率;
5、配套設施完善:站點應配備必要的候車設施,如候車亭、座椅、信息牌等,以提升乘車體驗。
綜上所述,公交站牌附近30米內禁止非公***汽車停車,即使是短暫停車也不允許,違者將被拍照處罰。駕駛人應當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和暢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