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婦女
也稱留守妻子,指丈夫外出後單獨或與其他家庭成員居住在戶籍地的婦女。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過程中,由於外出勞動力的主體是男性,婦女和孩子留在戶籍地,於是農村出現了留守婦女群體。她們忍受著與丈夫長年兩地分居的孤寂,守著家中的壹畝三分地,贍養老人,照顧孩子,壹肩挑起全家的重擔。
漫漫長夜,夜晚最難熬,孩子父母早早休息,約上三五好友壹起跳跳廣場舞,農村裏的自發性活動也很多,可以打發時間,長期與丈夫分居兩地,每到夜晚休息時卻沒人壹起說話、聊天,經常會想念在外打工的丈夫,留守婦女也不易。今天的留守女童,結完婚如果沒有公公婆婆幫忙看孩子,很容易成為留守婦女。她註意到,有的地方結婚講究“小三件”——車子、房子、小老婆子,“小老婆子”即四五十歲的婆婆。有婆婆幫忙照看孩子,婚後就能出去打工,等到孩子長大了,自己可能就得回來幫忙帶孫子,成為“小老婆子”,再大壹些就是留守老人。
確實很多孩子會說,我才不會讓我孩子這樣”,但很多人最終的選擇仍是外出打工。在他看來,那是“經濟力量的無聲強制”。
由於丈夫常年在外,留守婦女精神負擔明顯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現:壹是出現婚姻危機。留守婦女大多是中青年,壹些長期分居的留守婦女因為丈夫長期在他鄉打工,夫妻之間缺乏溝通,雙方互相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虛,自我控制力不強,易導致感情危機。在調查中,我發現“打工婚姻”不穩定,聚少離多。二是財產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勞動力外出後,農村只剩下老人、兒童和婦女,在這種人口結構的變化,致使農村治安防範力量減弱,使農村社會治安隱患增加,農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現象增多,留守婦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婦女面臨著巨大的生存的壓力和心理壓力,並且無人傾訴,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擔心在外的丈夫,還害怕流言蜚語。其中壹位婦女告訴我,她家雞子常常被偷,小狗也被偷走。
留守婦女既要承擔繁重的農業生產勞動,又要料理家庭瑣事,有時還要照顧年邁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留守婦女的體力大幅度透支。在調查中,我們發現,大部分“留守婦女”需要每人獨立承擔將近5畝地左右的農業生產和養雞望過上穩定的家庭生活,而其中又有半數以上的婦女表示“壹個人難以單獨承擔農活”,“希望過上安穩的家庭生活”。而那些身體不好的留守婦女,遇到的困難則更大。如我們村留守婦女沈某,家裏有5口人,有兩個孩子上學,壹個讀高中,壹個幼兒,有壹位體弱多病的婆婆,還有4畝責任田的耕種,全部由她壹人承擔。由於多年辛勞,積勞成疾,還患上了腰椎病,用她自己的話說“有時累得鞋都不想脫,就想爬到床上睡覺,可是家裏小孩還要自己照顧”。而問到腰椎病治療的情況時,她說丈夫打工掙的錢,要給孩子買奶粉和交學費,還有婆婆需要照顧,所剩不多,自己的病只能支撐下去。說著說著,她已泣不成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