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動員組織體系由決策機構、協調機構、執行機構組成。
國防動員體制,又稱“戰爭動員體制”。是指國家為實施戰爭動員的領導和管理的機構設置、職能劃分及互相關系的制度。目的是保障在必要時使全國或部分地區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國家制度由平時體制轉入戰時體制,把戰爭潛力轉化為戰爭實力,集中統壹調動人力、物力、財力為戰爭服務。
國家實施軍事動員的組織系統。國防動員體制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各級動員機構、政府系統和軍隊系統的動員機構、社會團體組織和民間自發的動員機構等。
國防動員制度包括武裝力量動員,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動員、民防動員、政治動員、科學技術動員、戰略物資儲備動員、動員的法制建設等方面的制度。國防動員體制的職能主要是:集中領導、統壹指揮、統籌規劃、全面部署、協調管理、調節平衡、組織實施、監督落實。
國防動員是指在國家遭受軍事威脅或戰爭危機時,政府通過動員人民和社會資源進行全面準備和應對的壹種重要措施。國防動員制度是國家的戰時制度,也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保障之壹。國防動員的體系由許多方面構成,下面從組織機構、人員和資源調配、法律制度等方面進行探討。
國防動員機構包括中央和地方兩個層面。中央機構包括中央軍委、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各中央部委以及中央軍管幹部學院等單位。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是主管國防動員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國防動員工作。
中央軍委則是國防動員的領導機構,對全國的國防動員工作負有直接的指導和領導職責。地方機構包括省、市、縣、鄉四個層面。省、市、縣級各設立了國防動員機構,其中省級的為省國防動員委員會,市縣級的分別為市、縣國防動員部/委員會。鄉鎮街道建立了國防動員辦公室,側重於組織和指導本地區的國防動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