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壹般分為
1、七大地理地區:
華東(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福建省、臺灣省)。
華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中部)。
華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華南(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西南(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
西北(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西部阿拉善盟)。
東北(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東部)。
2、四大經濟分區:
根據我國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的新形勢,全國分為四大經濟區域:東部地區、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內容為:西部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
東北地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的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
中部地區(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
東部地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
西部地區(重慶市、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雲南省、陜西省、甘肅省、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
擴展資料
中國地理區劃可以認為是國家地理區域劃分的簡稱。地理區域劃分首先是把全國國土作為壹個整體。就是把壹個國家的全部國土區域按照其特點劃分成幾個大塊,以便進行地理、氣候、經濟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
中國區域地理,其劃分從各個時代、研究重點、綜合性與可比性考慮,存在多種多樣的劃分方式,每種方式主題和重點各不相同。
根據美國地理學家理查德·哈特向(Richard Hartshorne)對區域的定義,“區域是壹個具有具體位置的地區,在某種方式上與其他地區有差別,並限於這個差別所延伸的範圍之內,區域往往有具體的地方所指”。
百度百科-中國地理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