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範圍: 基本醫保:主要覆蓋濰坊市戶籍的居民,包括城鄉居民和職工醫保。保障範圍包括住院、門診、特殊疾病和慢性病等醫療費用。 新市民醫保:主要針對在濰坊市工作、生活、學習的新市民,包括沒有戶籍限制的居民。保障範圍包括住院、門診、特殊疾病和慢性病等醫療費用。
2、繳費方式: 基本醫保:繳費方式包括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和職工醫保繳費。城鄉居民醫保繳費通常按照年度進行,職工醫保繳費則按照月度進行。 新市民醫保:繳費方式與基本醫保類似,按照年度進行繳費。
3、享受待遇: 基本醫保:享受濰坊市範圍內的醫療保險待遇,根據繳費檔次和參保類型,待遇有所不同。 新市民醫保:享受濰坊市範圍內的醫療保險待遇,與基本醫保待遇差別不大,但可能針對新市民的特點進行壹定的調整。
4、參保要求: 基本醫保:濰坊市戶籍的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或職工醫保,具體要求根據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新市民醫保:在濰坊市工作、生活、學習的新市民,符合條件即可參加新市民醫保。
基本醫保,全稱為基本醫療保險,是中國政府為了解決居民看病就醫問題而設立的壹項社會保障制度。基本醫保旨在通過國家、單位和個人***同繳費,為參保人員提供壹定的醫療保障,減輕因疾病、生育等導致的醫療費用負擔。基本醫保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主要覆蓋未參加職工醫保的城鄉居民,職工醫保主要覆蓋參加工作的職工。這兩類醫保在保障範圍、繳費方式和享受待遇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為了給市民提供更好的醫療保障。
綜上所述,濰坊基本醫保和濰坊新市民醫保在保障範圍、繳費方式、享受待遇和參保要求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參保類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