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國家規定是星期壹到星期五的8:30-12:00 14:00-17:00 (秋冬) 14:30-17:30 (春夏) 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日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 國家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壹的工作時間,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第壹周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為休息日,依此循環。
註:1、其它下屬各單位作息時間可參考上述相應上級部門時間,或者向相應上級部門咨詢
2、若作息時間調整或發現本工作時間表有誤,請聯系:0574-89188869
3、由於作息時間每年都有調整,且每年調整的時間點不確定,所以表中時間調整信息或許會有壹定的滯後,當不符合實際情況時,請聯系具體單位詢問。(各部門聯系方式請查看“機關通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