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簡稱廣州市工商局),廣州市政府下屬的履行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12號;
總機:020-85596566;傳真電話:020-85595434;
政務中心工商註冊大廳辦公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華利路61號3樓;
辦公時間:
星期壹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星期五下午13:00-15:00(15:00-17:30。
擴展資料
主要職責如下: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與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協調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六)協助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組織管理商標和特殊標誌,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印制和商標代理活動,負責市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
(十壹)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局主要職責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