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節、 房地產與房地產業
壹、 房地產
1、 房地產的概念和分類
房地產是房產和地產的總稱。
房產是房屋及其權利的總稱。地產是土地及其權利的總稱。
房地產是由土地、附著在土地上的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不可分離的物質及其權利構成的財產總體。房地產也稱不動產。
註:房地產物權除了房屋所有權外,還包括所有權衍生的租賃權、抵押權、
典當權等。土地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
2、 房產與地產之間的關系
房產指各種明確了權屬關系的房屋以及與之相連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地產是指明確了土地所有權的土地,既包括住宅或非住宅附著物的土地(以及各地段),又包括已開發和待開發土地。
房產是個人不動產,就是妳們家的房子就屬於房產
地產是壹片地的價格和它的價值,它可以是牧場,公園,果園,菜園等等
房地產是用壹片地開發成住房,寫字樓,大廈,購物中心等等
房地產籠統的說屬於地產,但地產不壹定是房地產
我國的地產是指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房產與地產之間存在著客觀的、必然的聯系,主要包括幾個方面:
A、 實物形態上看,房產與地產密不可分;
B、 從價格構成上看,房產價格不論是買賣價格還是租賃價格都包含地產價格;
C、 從權屬關系看,房產所有權和地產所有權是聯系在壹起的。
差異包括幾個方面:
A、 二者屬性不同;
B、 二者增值規律不同;
C、 權屬性質不同;
D、 二者價格構成不同。
3、房地產的類型
按用途劃分:
A、居住用房地產
B、生產用房地產(工廠等)
C、經營用房地產(商場、遊樂園等)
D、行政用房地產(政府辦公樓、房管局、建設局等)
E、其他專業用房地產(學校、醫院、福利院等)
4、房地產的特性
A、 位置的固定性
B、 地域的差別性
C、 資源的有限性
D、 高值的耐久性
E、 保值增值性
二、 房地產業
1、 概念
房地產業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服務等行業與企業的總稱。
2、 主要內容
A、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房地產的開發和再開發,房屋開發和建設,如征用土地、拆遷安置、委托規劃設計、組織開發建設、對舊城區土地的再開發等;
B、房地產經營,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租賃、抵押和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活動;
C、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咨詢、估價、測量和經紀代理;
D、房地產物業管理服務,包括家居服務、房屋及配套設施和公***場所的維修養護、保安、綠化、衛生、轉租、代收代付等;
E、房地產金融,包括信貸、保險和房地產金融資產投資等;
F、房地產的調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產的資金市場、技術市場、勞務市場、信息市場,制定合理的房地產價格,建立和健全房地產法規,以實現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
3、 房地產業與建築業的關系
建築業是屬於第二產業,屬於物質生產部門,從事勘察、設計、施工、安裝
維修等生產過程,它的生產結果就是建築物和構築物。房地產業則兼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等多種性質,屬於第三產業。壹般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和組織稱為開發商,從事房屋建設和設備安裝的企業稱為建築商和承包商。在項目開發建設活動中,房地產企業和建築業往往形成甲方和乙方的密切合作關系。
三、 房地產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確定?
凡與省市規劃國土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
限按國家規定執行。即: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
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二節、 專業名詞解釋
1、 常用名詞
◆五證:
A、《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
B、《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C、《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施工單位符合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準文件,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壹,沒有開工證的建築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D、《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壹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E、《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性文件。
◆兩書:
A、《住宅質量保證書》;
B、《住宅使用說明書》。
◆房地產證:是房屋土地所有權屬二合為壹的憑證,是房地產權屬的法律憑
證;
◆房地產市場:主要包括地產買賣、租賃市場。含壹級市場、二級市場和三
級市場;
A、 壹級市場:是指國家土地管理部門按土地供應計劃,采用協議、招標拍
賣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將土地使用權以壹定的年限、規定的用途及壹定的價格出讓給房地產發展商或其它用土地者的市場;
B、 二級市場:是指房地產發展商根據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將建好的房屋連
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單位或個人的市場;
C、 三級市場:是指單位、個人之間的房地產產權轉讓、抵押、租賃的市場,
它是二級市場基礎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轉讓房地產交易活動的市場;
◆房地產產權:是指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和對該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權。
具體內容是產權人對房地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權擁有者對土地使用的權限,包括開發權、收
益權、處置權。政府以拍賣、招標、協議的方式,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壹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如該土地用途符合當時城市規劃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請續用,經批準並補清地價後可以繼續使用;
◆三通壹平:是指水通、電通、路通及場地平整;
◆七通壹平:是指水通、電通、路通、排水通、排汙通、通訊通、煤氣通及
場地平整;
◆紅線圖:又叫(宗地圖),是按壹定比例尺制作的用以標示壹宗地的用地
位置、界線和面積的地形平面圖。它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頒發給土地使用權受讓者,受讓者只能在紅線範圍內施工建房;
◆總用地面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用地範圍內的土地面積;
◆建設用地面積(凈用地面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建設用地
範圍內的土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指在建設用地範圍內單棟或多棟建築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各
層建築面積之和;
◆容積率:是指總建築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之比值。(如:在10萬平方米的
土地上,有20萬平方米的建築總面積,其容積率為2.0)
◆建築面積:指建築物外墻或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包括陽臺、挑廊、
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m以上(含2.2m)的永久建築。
◆建築覆蓋率(建築密度):建設用地範圍內所有建築物基底面積之和與建
設用地面積的比率;(如:在10萬平方米的土地上,建築用地凈面積為8萬平方米,其建築覆蓋率為0.8〈建築密度為80%〉)
◆綠化率:建設用地範圍內所有綠地面積之和與建設用地面積之比率。綠地
面積的計算不包括屋頂、天臺和垂直綠化;(如:在10萬平方米的土地上有3萬平方米的綠化面積,其綠化率為30%)
◆綠化覆蓋率:建設用地範圍內全部綠化和植物水平投影面積之和與建設用
地面積的比率;
◆房屋銷售面積:房屋按套(單元)出售時,房屋銷售面積為該套(單元)
的建築面積,即為該套(單元)的使用面積與該套(單元)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套內建築面積:房屋按單元計算的建築面積,為單元門內範圍的建築面積,
包括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墻體面積及陽臺面積;
◆套內使用面積:指室內實際能使用的面積,不包括墻體、柱子等結構面積,
使用面積的計算應符合以規定:
A、 室內使用面積按結構墻體內表面尺寸計算,墻體有復合保溫、隔熱層、
按復合層內皮尺寸計算;
B、煙囪、通風道、各種管道豎井等均不計入使用面積;
C、非公用樓梯(包括躍層住宅中的套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使用面積總和計
入使用面積;
D、 住宅使用面積包括:臥室、起居室、廚房、衛生間、餐廳、過廳、過道、
前室、貯藏室等。
單元內使用面積系數=單元內使用面積/單元內建築面積+按規定應分攤公用
建築面積。
◆公***建築面積:各產權主***同占有或***同使用的建築面積,指各套(單元)
以外為各戶***同使用,不可分割的建築面積。可分為應分攤的公***建築面積和不能分攤的公***建築面積;
◆實用面積:它是套內建築面積扣除公***建築面積後的余額;
◆層高:層高是指住宅高度以“層”為單位計量,每壹層的高度國家在設計
上有要求,這個高度就叫層高。它通常包括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之間的距離。
◆凈高:凈高是指層高減去樓板厚度的凈剩值;
◆公攤面積 :商品房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主要由兩部分組成:
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室、公***門廳和過道等功能上為整
樓建築服務的公***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
各單元與樓宇公***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
面積的50%。
◆得房率:是指套內建築面積與套(單元)建築隊面積之比。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築面積。
套(單元)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隊面積 +分攤得公用建築隊面積。
◆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是指居住區道路、小區路、組團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
民小汽車、單位通勤車等停放場地。
◆道路紅線 :道路紅線是指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
◆期房是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
止,在這壹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這壹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預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區稱作為買“樓花”,這是當前房地產開發商普遍采用的壹種房屋銷售方式。購買期房也就是購房者購買尚處於建造之中的房地產項目。
◆現房是指開發商已辦妥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的商品房,消費者在這壹階
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出售合同。在通常意義上指的現房是指項目已經竣工可以入住的房屋。
◆毛坯房是指沒有裝修的房。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
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壹個民間性組織。業委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壹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
◆會所的功能和建設檔次可分為基礎型和超級型,基礎設施提供業主最基本
的健康生活需求,可讓人免費使用;超級會所則適當對其中部分設施的使用收取壹定的費用。如果會所壹味追求高檔而不顧及業主的能力與需求,勢必會形同虛設;如降低物業管理費,將影響房產的整體品質。會所的設置,還要考慮工程分期施工的因素。會所原則上只對社區業主服務,不對外開放,保證了業主活動的私密性和安全性。作為休閑健身的場所,會所也給業主提供了良好的社交場所。
◆契稅是在土地、房屋不動產所有權發生轉移,按當事人雙方訂立契約等對
產權隨人征收的壹種稅。
征稅範圍及納稅人契稅的征稅對象是發生產權轉移變動的土地、房屋。在中
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予、交換;
(3)房屋買賣;
(4)房屋贈予。
2、 房子的種類
◆安居房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壹類)。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知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經各級人民政府批準立項建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使用權房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的住宅,政府以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給居民的公有住房。
◆產權房是指產權人對房屋(指建築物)擁有所有權,對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擁有使用權,產權人對這兩項權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幹涉和影響,產權人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典當等方式合法處置自己的房地產權利。
◆商品房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開發經營的住宅。由於我國長期以來在住房體制上實行的是供給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後才出現的。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的壹種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政府及相關部門用地、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優惠。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集資建房有兩種產權;壹種是該房屋出售的價格高於當年的房改成本價。其產權界定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另壹種是低於當年的房改成本價格,其產權為房改成本價房。
◆公房又稱公有住宅、公產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設,負責向本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事業單位建設的住宅,向本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出租出售。
◆房改房是有壹定的福利性質的,各產權單位按照政府每年公布的房改價格
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住房。這類房屋來源壹般是單位購買的商品房、自建房屋、集資建房等。
房改房產權分為三個級別:成本價產權和標準價產權以及標準價優惠產權。
◆空置商品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設,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已
超過壹年的商品住宅。
第二章 建築與規劃基本知識
第壹節 建築與建築構造
建築就是表示建築工程的建造活動,同時又表示這種活動的成果—建築物。
建築物通常稱為建築。指供人們進行生產、生活或其它活動的房屋和場所。例如工業建築、民用建築、農業建築和園林建築等。
構築物壹般指人們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的場所。例如水塔、堤壩、蓄水池、廣播電視發射塔、機場跑道及滑行道等,即不具備、不包含和不提供人類居住功能和實用功能的人工建築物。相反即建築物。
建築構造是研究建築物各組成部分的構造原理和構造方法的學科,是建築設計不可分隔的壹部分。其任務是提供滿足建築物功能要求、安全、經濟、美觀的建築產品。
壹、 建築分類
1、 按建築的使用性質
工業建築:生產廠房、輔助生產廠房等生產性建築
民用建築: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建築和居住建築
2、 按建築結構使用的材料
磚混結構建築:由磚墻、鋼筋混凝土樓板層、鋼筋混凝土屋面板建造的建築
框架結構:框架結構住宅是指以鋼筋混凝土澆搗成承重梁柱,再用預制的加氣混凝土、膨脹珍珠巖、浮石、蛭石、陶爛等輕質板材隔墻分戶裝配成而的住宅。適合大規模工業化施工,效率較高,工程質量較好。
框架結構的墻體是填充墻,起圍護和分隔作用,框架結構的特點是能為建築提供靈活的使用空間。
剪力墻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墻板來代替框架結構中的梁柱,能承擔各類荷載引起的內力,並能有效控制結構的水平力,這種用鋼筋混凝土墻板來承受豎向和水平力的結構稱為剪力墻結構。這種結構在高層房屋中被大量運用。剪力墻結構。鋼筋混凝土的墻體構成的承重體系。剪力墻結構指的是豎向的鋼筋凝土墻板,水平方向仍然是鋼筋混凝土的大樓板,大載墻上,這樣構成的壹個體系,叫剪力墻結構。為什麽叫剪力墻結構,其實樓越高,風和載對它的推動越大,那麽風的推動叫水平方向的推動,如房子,下面的是有約束的,上面的風壹吹應該產生壹定的搖擺的浮動,搖擺的浮動限制的非常小,靠豎向墻板去抵抗,風吹過來,板對它有壹個對頂的力,使得樓不產生搖擺或者是產生搖擺的浮度特別小,在結構允許的範圍之內,比如:風從壹面來,那麽板有壹個相當的力與它頂著,沿著整個豎向墻板的高度上相當於壹對的力,正好相當於壹種剪切,相當於用剪子剪樓而且剪樓的力越往上剪力越大,因此,把這樣的墻板叫剪力墻板,也說明豎向的墻板不僅僅承重豎向的力還應該承擔水平方向的風和載,包括水平方向的地震力和風對它的壹個推動。
框架剪力墻結構:通常稱框剪結構。它是框架結構和剪力墻結構兩種體系的結合,吸取了各自的長處,既能為建築平面布置提供較大的使用空間,又具有良好的抗側力性能。框剪結構中的剪力墻可以單獨設置,也可以利用電梯井、樓梯間、管道井等墻體。因此,這種結構已被廣泛地應用於各類房屋建築。
鋼結構:以鋼材制作為主的結構,全部用鋼柱、鋼梁建造的超高層建築。鋼材的特點是強度高、自重輕、剛度大,故用於建造大跨度和超高、超重型的建築物特別適宜;材料塑性、韌性好,可有較大變形,能很好地承受動力荷載;建築工期短;其缺點是耐火性和耐腐性較差。主要用於重型車間的承重骨架、受動力荷載作用的廠房結構、板殼結構、高聳電視塔和桅桿結構、橋梁和水庫等大跨結構、高層和超高層建築等。鋼結構又分輕鋼和重鋼。
3、 按施工方法
裝配式建築:建築的主要承重構件,如墻體、樓板、樓梯等均在工廠制成預
制構件,在施工現場組裝而成。
現澆式建築:建築的主要承重構件均在施工現場澆築。
裝配整體式建築:是壹種混合施工方法,即部分現澆,部分預制
4、 按建築層數
低層住宅為1-3層
多層住宅為4-6層
小高層住宅為7-11層
中高層住宅為12-16層
16層以上為高層住宅
寫不完了,太多了,字數不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