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舊時寡婦的自稱。
未亡人相關介紹
偶爾在報章上會見有“未亡人
”的稱謂,出現在年長男性死者的訃告裏。作為壹名女性,筆者看了不免唏噓,因為“未亡人”壹詞背後有頗濃烈的男尊女卑意識,盡管有關家屬可能沒有這樣的意識與意思,而只是以他們認為是對死者最為尊敬的角度來選擇此稱謂
根據《辭源》,“未亡人 ”乃“舊時寡婦自稱之詞。”今日的年長女性當事人是否都有機會明確表示在訃告裏自己要以“未亡人
”自稱則難確定。欣慰的是許多年長男性的配偶在訃告裏的稱謂通常是“妻”壹字,而她們的丈夫若另有側室的話,後者的稱謂壹般所見為“蘭妹”。(在婦女憲章於1961年實施前,新加坡男性早年所娶的妾有其壹定的地位;不過筆者近年也看過未滿50歲的男性死者名下的“妻”有三位的例子。)
只要稍加留意,就可觀察到華文訃告裏不時出現平時不常見的壹些稱謂,如“承重孫”(已逝長子的長子),另有些更是壹般稱謂詞典裏也可能不易找到的,如“接面女”
、“兩承男” 、“杖期孫男” 等。這顯示不少華人家庭在這個表面趨向西化的社會裏,不僅嚴格遵守輩序名堂,也嚴守不同稱謂所表彰的個人身份與家庭地位。
壹些家庭選擇在中英文報章同時刊登訃告,但有些稱謂或尚未有等同的英譯詞,家屬只能以他們認為最接近的名稱取代:“蘭妹”
在英文報章裏往往依然是華文的“蘭妹”
,不然的話就以”sister”(“姐”或“妹”)代之,雖然後者不足於闡釋該女士與死者的關系。(華文訃告裏列有“蘭妹”,但在英文訃告裏卻不見蹤影的例子也有,其中原因可能不是找不到合宜譯詞那麽簡單。)
“未亡人 ”的恰當英譯恐也難求,因此壹個有“未亡人 ”的訃告在同日英文報章所呈現的乃“beloved wife” (“愛妻”)
,其中所傳遞的深情與“未亡人 ”壹詞何等不同。這可能是家屬深思之後的文化詮釋或文化妥協。
翻譯考試中若有譯訃告的試題,不知能否從考生當中“引”出對“蘭妹”、“承重孫”,以及“過房男”等的理想英譯稱謂。但無可否認,漢語親屬系統裏的復雜層面或許不是較少親屬等級概念的西方稱謂文化所能涵蓋的;拿捏不到精準的譯詞不難理解,單就壹個較簡單的“庶母”,或者“嚴親侍下”與“慈親侍下”就夠考功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