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要請示的事項寫清楚,將背景交待清楚,必要時提供背景資料。
要將選擇的可能性寫至少兩個或以上,並分析利弊。
把妳的判斷和原因寫出來。
最後,寫上:是否妥當,請領導批示。
知識延展:
領導批示,應當包括簽署者的簽名和日期;有時只在自己的名字下面簽署壹個“閱”字或年月日,基本就是表明自己知曉了;有事針對具體事項,批示指定某部門或某人負責,則關切程度有所提高;如果指名要“某某同誌”等分管領導辦理,重視程度就更高壹些。
“批示件”大致可分為兩類,壹類是在日常的“請示”、“匯報”等需要領導作出正式回復的文件上的批示,另壹類則是在“傳閱”性質的“工作簡報”,“內參”,“通報”等各種信息上做出的批示。前者是主管官員定奪問題的權力體現形式;後者則是表明上級官員對他認為的下級匯報的某個重要事情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