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收益經濟學概念
從歷史上看,收益概念最早出現在經濟學中。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將收益定義為“那部分不侵蝕資本的可予消費的數額”,把收益看作是財富的增加。後來,大多數經濟學家都繼承並發展了這壹觀點。1890年,艾·馬歇爾(Alfred Maarshell)在其《經濟學原理》中,把亞當·斯密的“財富的增加”這壹收益觀引入企業,提出區分實體資本和增值收益的經濟學收益思想。
二、會計學概念
會計學上的收益概念稱為會計收益。根據傳統觀點,會計收益是指來自企業期間交易的已實現收入和相應費用之間的差額。它具有如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會計收益是根據企業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以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所獲得的銷售收入,減去為實際銷售收入所支出的成本得出的。這些經濟業務,既包括外部交易,也包括內部交易。與外界的業務活動使企業的資產或負債發生轉移,由於它通常是直接的貨幣收支,因而其量度壹般也是確切的。企業內部的資產之使用或轉移,由於是非直接的貨幣收支,因而其量度通常並不確切。按照傳統會計觀點,市場價格或預期價格發生變化而引起的價值變動不包括在內部資產轉移之列。當發生交易時,舊資產的價格通常轉移到新資產中,這便是計量收益的交易法。交易法自然而然地會推導出在銷售或交易時確定收益這壹程序以及會計中成本轉移慣例。
2、會計收益是建立在會計分期的假設之上的,它指的是某壹特定期間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早期的會計收益是根據現金收付制來計算的,而現代的會計收益則是按權責發生制劃分當期收入和費用,在進行了恰當的配比後計算出來的。不過,以現金制確定的收益更易於被使用者所接受。
3、計算會計收益的成本是以歷史成本計列的。由於現行會計實務中企業的資產是按歷史成本計價的,以交易法推導的已消耗成本自然就是歷史成本的轉移,因而作為確定收益壹項重要因素之壹的成本也是歷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