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段話,是金庸小說《白馬嘯西風》結局裏女主角李文秀的內心獨白。心愛的人有了喜歡的人,關心自己的人也死了,單剩自己在大漠,但是她依然不願意回到迷人的江南去,“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歡”。壹股子千金難買我樂意,萬事不及我喜歡的無賴勁。
覺得這句話雖然唯心、自我,但似乎不乏深意。嗯,什麽都很好,只是我不喜歡而已。抱這樣的態度,如何?當然,不喜歡,不代表著拒絕了解與接觸,也許只是總會保持著壹份距離感吧。
如果說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淡漠的話,“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歡”真是壹句酷炫狂拽的話語。因為不喜歡,不愛,所以不掛心,不在乎,無所謂。所以郭芙挺好,楊過偏偏不喜歡;王子挺好,公主偏偏不喜歡;權利雖好,溫莎公爵偏偏不喜歡;泥土雖好,鮮花偏偏不喜歡(人家喜歡牛糞)……壹場多麽無可奈何的事呀:什麽都很好很好呀,可我偏偏不喜歡。奈何?只好兩手壹攤,肩膀壹聳:“妳開心就好啦。”
這樣去挑男人好嗎?有車有房,成熟穩重,偏偏不喜歡。而妳喜歡的,人家卻不壹定喜歡妳呀。不過,遇到喜歡的也不容易,人家若不喜歡妳,妳喜歡夠了,就丟棄吧,丟棄不了就再找壹個吧。天涯何處無芳草?可是,不是說“誌同道合,臭味相投,壹見如故”之類的嗎?妳自然而然喜歡上的,如果妳是個還不賴的人,那妳的眼光揀選出來的人,應該也會是個不賴的人吧。努力努力,希望總會有吧?就算最後得了壹場空,也該感謝這個過程裏,妳有讓自己變得更好吧。
按此標準挑工作應該是極好的。雖說“幹壹行,愛壹行”,可我若是“愛壹行,幹壹行”,選擇了自己喜歡的工作,事業,那為人之幸福感可不得蹭蹭蹭地往上漲呀。做不喜歡的事才會累,做喜歡的事怎麽會呢?“喜歡能當飯吃?”沒錯的,就是能當飯吃。喜歡,我就開心呀,愉悅就心情好呀,心情好,那也是特別利於下飯的。
挑朋友,那自是不必多言,就是得挑喜歡的,不然哪來的“誌趣相投臭味相吸”呢,朋友就該是能玩到壹起彼此喜歡的呀,玩得特好的,還“能成為密友,大概總帶著愛”呢。
“我所理解的生活,就是和喜歡的壹切在壹起”。此話雖顯雞湯,但亦有道理。人生苦短,最緊要開心。如果有得選擇的,還是應該選擇,但凡會讓自己不開心的事都不要去做。
嗯哼。我喜歡的妳呀,就讓我們壹起繼續愛生活愛裝逼吧。願我們遇春風時有酒,聽夜雨時有燈。
“好不好我不知道,只知道喜不喜歡”。簡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