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遺書的正確寫法

遺書的正確寫法

遺書的正確寫法如下:

1、立遺囑時遺囑人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識清醒。

2、在遺囑裏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

3、遺囑應符合形式要件。

如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遺書是壹個漢語詞匯,拼音是yí shū,指歷史上多種用法。現代漢語壹般指死後才公開的書信。見漢書·藝文誌:“使謁者陳龍求遺書於天下。”

遺書(Le Testament)是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讓·梅葉創作的壹部哲學著作,完整本首次出版於1864年。遺書的完整本***分3卷99節,其中19節批判了社會不平等現象和論述了梅葉所向往的未來社會,其余80節則揭露和批駁了宗教迷信,旗幟鮮明地宣傳唯物論和無神論。

內容簡介

遺書的完整本***分3卷99節。第1節序言,闡明宗旨。第2節至第42節和第60節至97節是批判宗教,特別是批評基督教,闡明作者的無神論和唯物主義觀點,指出:壹切宗教尤其是基督教,都是迷誤、錯覺和欺騙的產物。

不過是用神的權威來掩飾現實生活中的迷誤、錯覺和欺騙,相信虛幻的上帝顯聖及其錯誤啟示,只能把人們引入歧途。第43節至第57節,批判了現實制度,提出了未來社會的綱領,書中指出:法國社會普遍存在著不平等現象,貴族、僧侶、主教。

神甫都是壹些“腸蟲”“水蛭”和“吸血鬼”,他們的掠奪和榨取使勞動人民陷入貧困;封建階級的國家是專制和暴君;統治階級互相勾結、狼狽為奸,人民除了反抗別無他路。第98節是全書結論,第99節是告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