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正當防衛: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 不負刑事責任 。 它應該符合五個條件: 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4、正當防衛不能超越壹定限度; 5、對不法侵害行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時,所造成損害的行為。 二、特別防衛: 中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根據這壹規定,特別防衛權的行使,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第壹,客觀上存在著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這是行使特別防衛權的前提條件; 第二,嚴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進行中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時間條件; 第三,防衛行為只能是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實施的,這是行使無限防衛權的對象條件。 在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防衛人因防衛行為至不法侵害人傷亡後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損害的,仍為正當防衛而不屬於防衛過當,應受法律的保護而不負刑事責任。 這主要是因為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對社會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嚴重,而且制止這些犯罪的難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別如此規定,有利於鼓勵公民同那些極端犯罪分子作鬥爭,使廣大公民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 刑法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 搶劫 、強奸、 綁架 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