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城市建設維護稅(簡稱城建稅)、教育稅附加及相關地方附加費(如防洪費,堤壩費,地方教育費附加或河道維護費)。
銷售產品稅金及附加的計算方法是:
1、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時:
增值稅稅額=含稅收入/1.03*3%
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2、壹般納稅人,稅率為17%時:
增值稅稅額=含稅收入/1.17*17%
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繳納。
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擴展資料:
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審計程序
1、根據審定的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規定的稅率計算本年度應納的營業稅額;
2、根據審定的應稅消費品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本年度應納的消費稅額;
3、根據審定的應納資源稅產品的課稅數量,按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本年度應納資源稅額;
4、檢查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算是否正確;
4、驗明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是否已在損益表上恰當披露。
百度百科-銷售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