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中規定的第三者插足破壞家庭是如何處理的
第三者插足破壞家庭的現象及其惡劣,但不壹定所有的第三者行為都是違法的行為,違法的情形為:在明知他們沒有辦理離婚手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生活或又辦理結婚登記,或者是明知對方是軍人的配偶與其通奸或以夫妻名義***同生活等情形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也可以在離婚時要求過錯方(配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而刑事方面有可能涉嫌重婚罪,還有民事方面,如果出軌壹方給第三者購置過房產車產或者大額轉賬,可主張追回,刑事和民事雙方面都要考慮,這些都是觸碰到法律的行為,要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