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這個名稱,在1567年首次出現,原是個綽號,形容過分謹慎、無可指摘不作任何妥協的人。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稱謂也算恰如其分。因為清教徒渴望完全按照聖經的原則生活,順服聖經的教導。
壹,在教會組織上,清教徒認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喚”,每個個體可以直接與上帝交流,反對神職人員的專橫、腐敗和繁文縟節、形式主義。他們主張簡單、實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
二,在敬拜方式上,清教徒渴望壹個簡樸、符合聖經的敬拜,以聖經代替己意來規範敬拜。
三,在教義上,清教徒將焦點放在人的重生和悔改上。重生帶來悔改,悔改使人遠離罪。這是聖靈恩典的作為,因信靠十字架稱義的應許稱基督為主。沒有這個過程,誠實的委身是不可能的。
四,在讀經解經上,清教徒采納了馬丁·路德的解經法,以基督為聖經的中心,認為聖經到處都是宣講基督。他們接受聖經字面的意思,以經解經,來認識聖經的壹致性。他們不斷地、持之以恒地讀經,根據聖經的教導查驗教義的正誤。
同時,他們註重讀經與實踐相壹致,因而清教徒具有很高的道德性。他們忠於神的話語,過與聖經教導相稱的生活。可以說,清教徒運動也是壹個讀經的運動。
五,在敬虔態度上,清教徒的壹個突出特點,是非常註重察驗個人的良知,強調培育屬天的心誌,謹守敬虔之心。
很多清教徒用日記的方法在神面前記賬,認真地在神面前審視自己的內心世界。清教徒努力活出持守律法,自我省察,有謙卑的信心和盼望、忍耐、悔罪、 禱告的個人生活。
六,在講道上,清教徒非常註重講道,深信聖靈的工作與權威,強調原文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這壹位聖靈亦向我們啟示,教導人藉著聖靈的光照讀聖經。
方法上,最典型的是在講道與寫作中將內容系統化,通常每個題目有四大點,每大點有分題,分題下有小題,小題可能還會再分下去,好像壹棵樹有無數的分枝。清教徒留下了大量的著述,例如湯姆·華森的《系統神學》。
英國本土有組織的清教徒運動,在十七世紀消失。然而清教徒的著作卻長期地影響後代,並造就出壹代又壹代的基督教學者與傳道人。如十八世紀美國的愛德華茲,十九世紀中期的萊爾主教,以及近代英國的司布真和鐘馬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