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屬於部隊,歸中央軍委直轄。
刑警:公安系統,主管刑事案件。
民警:公安系統,主管民事案件。
特警:公安系統,主管重大案件。
交警:公安系統,主管交通持續、案件。
武警是軍委和國務院***同領導的部隊,分為隸屬於武警總部的武裝警察部隊和隸屬於公安部的公安現役部隊。
刑警和交警都是公安系統的警種,分別負責刑事案件偵查和交通管理,都屬於民警範疇。
“民警”的全稱是“人民警察”,是個範圍很大的概念——我國的警察由民警和法警(司法警察)組成,公安系統、國家安全系統、監獄勞教系統的行使行政執法權和部分司法權的警察都是民警。
交警,全稱交通警察,屬於警察的壹個警種,主要負責在道路上執行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章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治安秩序等工作。
擴展資料:
人民警察除以上外,還有以下分類:
1、戶籍警察。管理戶口,包括戶口登記、戶口遷移、有關身份證的管理問題等。
2、外事警察。是指管理出入國境事務的警察。通常辦理出入境通行證、護照等,並進行管理?[2]?。
3、經濟犯罪偵查警察。主要任務就是偵查經濟案件。
4、公***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專業警察。監察互聯網,打擊網絡犯罪。
5、禁毒警察(獨立警種)。負責涉毒犯罪的偵查。
6、警務督察。監督警察內部紀律的特殊警察,有著“管警察的警察”和“警中警”的稱呼。
7、監所警察。看守所(不是監獄)的管理警察。
8、科技警察。公安部門內專門負責技術研發的人員,這部分人也稱為警察,但是其正式稱呼前要冠以“專業技術”壹詞。
9、公安法醫。有壹部分從事司法醫學勘驗工作的法醫是公安部門的編制內成員,是有警銜的,也算警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