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義:不可預見費是為應對突發事件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避免的支出而預留的費用,它是壹種非常緊急和重要的支出,需要立即處理。而暫列金額是在編制預算時對某些支出的具體金額無法確定,因此在預算中暫時留出壹定的金額作為預留,待具體支出確定後再進行調整。
2. 用途:不可預見費主要用於應對無法預見的情況,例如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材料價格上漲、不可抗拒的事件等。而暫列金額通常用於壹些比較靈活的費用,如差旅費、會議費等,這些支出的具體金額在預算編制時可能無法確定,因此需要進行暫列。
3. 預算編制:在預算編制時,不可預見費和暫列金額應該是分別列示的。不可預見費是壹種預備費用,用於應對無法預計的費用。而暫列金額則是暫定在預算中的壹定金額,以備將來可能會發生的支出。
總的來說,不可預見費和暫列金額都是預算編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但它們在定義、用途和預算編制時都有明顯的區別。